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滚动图
江西首次远程视频审理刑案在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开庭
作者:吴云 龚文兵/文 肖为/摄  发布时间:2014-04-18 16:33:16 打印 字号: | |
  • 图为该院远程视频开庭看守所现场之一
  • 图为该院远程视频开庭看守所现场之二
  • 图为该院远程视频开庭庭审现场之一
  • 图为该院远程视频开庭庭审现场之二
  4月18日上午9时30分,随着法槌敲响,“传被告人到庭!”被告人在法警的押送下,出现在法庭的液晶大屏幕上接受审判。这是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通过全省法院三级联网技术,在江西省首次采用“远程视频开庭”公开开庭审理刑事案件。这次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审理刑事案件,也是按照省市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南昌市司法机关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该院区政协委员、副院长李良广陪同省高院、市中院、市、区政法委领导观看庭审全过程。

  与以往不同的是,在法院的数字化智能法庭内,审判台、公诉人席和辩护人席均与以往的庭审一样,被告人席上并没有被告人站立,被告人却出现在法庭现场的一幅电视画面中,与法官、检察官、辩护人、旁听人员“面对面”。此时的被告人在几十公里以外的南昌市第一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接受法院的开庭审判。在庭审中,法庭看到是被告人在看守所视频室的同步画面,而被告人通过看守所视频室显示屏看到的则是法庭的复合画面,即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辩护人、旁听席均通过法庭内多个不同角度、不同用途的摄像机得到高清晰画面,并自动跟踪发言人,提供音像同步的发言画面,显示发言人相关信息,与被告人在法庭现场的效果一样。当日进行的远程庭审过程中,高清配置的图像设备十分流畅清晰,声音清楚,庭审进行中的问答犹如在现场面对面交流,完全实现了无障碍沟通,技术上完全可以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不受影响。庭审结束后,法庭的书记员直接通过该系统将庭审笔录传输至看守所,由法警通过系统配备的网络打印机打印并交被告人核对签字。

  当日上午,该院用1个小时由1名法官适用刑事简易程序,连续独任审理了3起犯罪情节轻微的盗窃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分别判处了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3名被告人均当庭服判,不上诉。

  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地处中心城区,从法院到看守所提押犯人,不仅路途遥远,而且交通堵塞。像这种案情简单的案件,审理1件只需要半小时不到,花费在路途上的时间却要一两个小时,一旦交通拥堵,不仅容易导致庭审迟延,而且路上保障安全的压力很大。而现在,通过远程开庭,1个小时即可完成3起案件的审判和提押、还押任务,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而且司法成本低,安全系数也高了。

  该院这次通过远程视频庭审高效地审理轻微刑事案件,是南昌市政法机关正在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点工作的一个缩影。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改革是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优化配置刑事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促进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司法机关从宽、从轻、从快处理轻罪案件,保证司法机关集中精力办理重罪案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消极因素,实现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