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案件与日俱增,大量的涉地涉房案件居高不下,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针对此类案件增多的特点,积极推出“四个着力”的新举措,收到明显的效果。去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房涉地案件419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35件,继承纠纷案件38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18件,物业合同纠纷案件49件,其他案件145件,已审结各类案件514件含旧存结案305件,调解撤诉及其他286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8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41件,继承纠纷案件36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18件,物业合同纠纷案件26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3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53件,其他案件189件,较好的化解了因涉地涉房产生矛盾纠纷,受到了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该院实施“四个着力”新举措,即着力抓好案件质量,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调解为先的审判原则,一是着力抓好案件质量以案件质量为中心,严把立案关,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将案件质量的好坏纳入绩效管理范畴实行考核,对审限实行跟踪检查,对于积压滞期较长的案件,庭长会及时催促经办人结案,并在业务上及时指导,提高经办人的办案效率,狠抓裁判文书质量,严格落实“三读三校”制度,即裁判文书打印后,盖章时,送达前均实行一读一校,确保裁判文书不出任何差错,去年以来的审判质量,裁判文书质量较上年有了明显提高,确保司法公正。二是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涉房涉地案件中的相当一部分,是涉及房屋遗产分割的继承案件。受传统“重男轻女”思想及子女间履行赡养义务不平均等因素的影响,至亲为争夺遗产对簿公堂的案件频发。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注重摸清底数,深入社区、邻里了解情况,在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讲情讲理讲法,让濒临破裂的亲情得以修复。另一类案件,当事人生活困难、诉讼知识匮乏,若仅靠其自身按部就班进行诉讼程序,救济的迟延对于其本就拮据的生活无异于雪上加霜。对此,法官不再坐堂办案,而是实地调查,能保全的证据及时保全,能认定的损失及时认定。以万某诉某周某房屋租赁纠纷一案为例,万某年逾花甲,两个儿子均有残疾,靠出租一套小房屋作为一家老小的生活来源。而租客未按合理用途使用房屋,致使下水道被水泥封住。万某一方面必须保留房屋受损原貌作为索赔依据,一方面又急需将房屋继续出租赚取租金。依程序,案件需要至少三个月的时间才能了结,办案法官走出法庭,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勘察,提前确认了房屋受损状况,并告知原告房屋已可以另行出租。案件最终以原告获得合理赔偿告结,原告也送来感谢信称多亏了法院的及时取证,避免了其在维权和避免更大租金损失中的两难。三是着力调解为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妥善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去年以来,该院调解结案和 工作当事人主动撤诉结案的案件288件,占结案总数的55.8%,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着力抓好廉洁办案,严格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十不准”和省高院“八不准”,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经常教育法官不该要的不能要,不该吃的不能吃,不该拿的不能拿的不良恶习,据不完全统计拒绝收钱物20000余元,吃请30余人次,较好的维护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良好形象,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