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中,需要委托司法鉴定评估的案件越来越多,通知当事人来法院选定鉴定评估机构,送达难的问题一直未得到根本解决,越来越多不配合的当事人有增无减,影响了案件的审理和执结。申请鉴定评估的当事人怨声载道,而被申请人避而不见,法院工作人员无论采取什么办法送达,通知这部分被申请人按时来法院选定鉴定评估机构,效果不明显。
该院在司法鉴定评估中,通知当事人来法院选定评估机构,主要是被申请人,在实践中送达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离婚案件财产评估,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时有异议,主要是房产争议较大,各方考虑自身的利益较多,双方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也有的动起手脚。谁都想得房子。以子女要居住,无固定职业,以本人经济收入低,身体状况不好,子女不判给自己或归自己所有,就不配合法院的工作,使送达处于尴尬境地。
二是民间借贷纠纷,一方欠款,昔日的好朋友、好邻居、亲戚成了陌生人,出借人成了要债人。原告诉讼到法院,被告借款人不是积极主动的在法院的调解下和出借人协商还款,而是被动地采取躲债的方法,变更住址和手机,让法院无法通知到本人,而原告申请人对不能及时鉴定评估有时将火发到法院,让法院工作人员十分为难。
三是人身损伤案件,往往发生在工伤和交通事故中。对人的身体造成了损伤,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有的伤残鉴定案件涉及被告较多,少则1-2人,多则7-8人,被告多时,人员很难到齐,有的故意躲而不见,变换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尤其是工伤事故案件,有的因工程转包,牵涉人数较多,选定鉴定机构多人不到,势必影响司法鉴定正常进行。
四是金融借贷案件,个人向银行借贷用于购房、办企业、投资较多。在房贷时没有充分考虑承受能力。还贷时,不能如期偿还,当上了被告;有的办企业,经营不善导致借款人无法如期偿还;还有的贷款用于投资股票和基金亏了等,这些人为了躲避银行债务,避而不见,有的见而不配合,不是积极主动地配合法院,而是采取十分消极应付了事,更有甚者和法院相对抗,扬言法院又能拿我怎么样,使鉴定评估送达工作不能顺利得到落实。
为了让司法鉴定评估中送达能够顺利进行,使司法鉴定评估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不能因鉴定评估工作而影响案件审理和执行。
笔者认为:一是要发挥现代通讯手段的优势,及时将司法鉴定评估有关事项及时送达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手中,可将电话、特快专递、短信平台作为通知送达手段。二是法院要和公安机关配合,对采取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当事人,采取网上追找、查找户籍资料,身份信息等方式,经再三做工作,不配合法院,视为自动放弃选定司法鉴定评估机构的权力。三是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素质,做人做事讲诚信,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懂得任何干违法乱纪的事最终是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四是上级法院要出台有关司法鉴定评估中送达实施细则,以便工作人员操作,遇到问题有处理的法律依据。对躲避刁难和不配合等情形的,法院要严厉制裁,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鉴定评估中送达难问题,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