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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法院“五结合”开展志愿服务
作者:汪波 张鹿群  发布时间:2013-07-29 14:55: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西湖法院积极响应文明委号召,成立了一支由37名法官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通过与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从而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发挥文明单位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带头示范作用,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一是与团支部工作相结合。该志愿者服务队主要以青年干警为主,由团支部书记兼任志愿服务队队长,组织开展一系列志愿活动。该院团支部是一支充满活力的团队,已连续六届获区先进团支部称号,志愿服务与团支部工作相结合能够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的创造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

  二是与道德讲堂活动相结合。在近期开展的道德讲堂活动中,借助道德讲堂的善心救助环节,志愿服务队向全院干警发起了向聋哑学校捐赠旧衣物、向盲人学校捐赠硬纸制品等活动的倡议,目前已收到80余套衣物和1000余份硬纸制品,将全部捐赠给需要他们的孩子。

  三是与法院职责相结合。将志愿服务与法院各项业务工作整合,将志愿服务做出西湖法院的特色。近期,该院举办了第十一期“为孩子父母学校”、到司法警官学校、老年人福利院现场开庭、送法进军营等富有特色的活动,志愿者们均积极参与其中;另外,在这支志愿者服务队中有3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负责“西湖爱心家园”微博的管理,适时发布我院涉少审判工作最新动态、工作成效以及法律知识等内容,通过这样更加现代化的、青少年更易接受的方式,为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均开通了自己的博客和微博,以记录自己的工作、生活的方式,来传播法律精神和文明精神,传递正能量。

  四是与法官工作相结合。志愿者来自法院各个部门,需要将志愿服务贯穿于日常工作当中。在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之余,都志愿地为当事人提供更多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法官肖海涛是志愿者服务队员,他反复工作终于促成一件棘手案件庭外和解,还在周六清晨冒雨将当事人孙某送上了回家的火车;少年庭的志愿服务队员经常利用周末时间走进孤儿院为他们义务洗衣服、擦洗门窗;还不定期地回访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陪他们过生日,送去温暖。

  五是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在“三官四员”进社区活动中,该院派每个干警挂点一个社区,实现了西湖所有社区全覆盖,每周包括志愿者在内的所有干警都要定期下到社区,听民情、解民忧,记录工作日志,为社区居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解决生活困难等等,还利用节假日组织志愿者为社区大扫除,宣传防火、防盗知识,组织义务献血等等,与全社会齐力为社区居民营造健康、优质的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陈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