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下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俭良一行五人到西湖区人民法院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进行督察指导。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雷虹、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喻永旺等参加调研。
会上,该院院长雷虹就推行“审判区办公区分离”制度、第十一期“为了孩子父母学校”、“道德讲堂”、全国基层法院女院长联谊会第七届年会筹备以及狠抓案件管理方面的措施等进行了介绍。该院纪检组长喻永旺从五个方面汇报了今年以来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是强领导,提认识。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号召全体干警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用实际行动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二是推公开,密联系。该院配备LED电子显示屏、法院门户网站等平台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与宣传。出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接待来访人员工作制度(试行)》,实行工作日三级值班接访制度,通过“五个一”工程,实现法官进社区全覆盖。三是精会议,简办文。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提高会议质量。将广播系统引入该院会务工作,直接由院领导在广播站召开广播会议。减少发文数量,严格文件报送,控制文件材料字数,大力推动办公自动化建设,倡导无纸化办公。四是勤节约,减支出。从严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接待领导不挂横幅、标语,不摆放花草,不赠送礼品。联系工作需招待的,统一安排在食堂就餐。严格遵守上级财务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办公设备提倡爱惜使用,尽可能延长使用寿命,避免频繁更新;全面推进电子政务,降低印刷费用;切实加大节水、节电、节油力度。五是立制度,落实处。该院组织了一系列活动并制定了落实“八项规定”的相关政策,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
郭俭良组长对该院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该院在落实“八项规定”工作中,点子多、措施足、成效好,许多方面值得中院及其他基层法院学习借鉴,特别是“广播会议”、廉政文化活动和廉政保证金奖惩制度等走在全市法院前列,成效可观。对该院今后的工作,郭组长提出“三、二、一”要求,即:三带头。领导干部带头、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党员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大力提高干警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能力;两抓紧。抓紧自查自纠、抓紧完善制度材料。一落实。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最高院、省高院相关规定,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切实维护好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