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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以目标管理促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作者:汪波 张鹿群  发布时间:2013-06-14 13:48: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该院的目标管理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细化、量化了考核指标,以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部门和干警的工作实绩,并与廉政保证金挂钩,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最大限度地发挥目标管理的作用。

  端正思想,更新考核理念。该院党组在综合研究上级、同级兄弟单位以及本院以往的考评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了以下认识:目标管理是一种促使部门及干警强化自我管理的有效方式,并能拓展部门及干警个人的工作潜能。目标是压力又是动力,由于任务分解,各部门和干警个人在工作中不再只是执行指示、等待指导和决策,避免了工作的被动性和盲目性,从而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通过建立考核机制,在部门之间、干警之间引入竞争机制,真正做到奖勤罚懒,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实现科学严格管理和高效有效监督。

  区别对待,科学配置任务。完善后的方案更加科学、合理、细致地配置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协调,使压力与动力并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努力能够完成,力避不切实际。在考核对象方面,针对每个部门的特殊情况分别确定了相应的考评内容,将干警也分为六类岗位明确了共同及分别的评价标准。在考核内容方面,既对各部门的审判和执行业务、法警和综合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案件审结率、调解结案率、服判息诉率、错案率、归档率等)进行考核,同时把干警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信息宣传调研、庭审驾驭、法律文书制作、做当事人工作的能力、遵章守纪等内容也涵盖进来。另外,对部门及干警个人创新工作、成绩突出或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实行加分制,促使部门及个人在完成基础性工作的同时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严格把关,落实制度措施。考核领导小组考评采取定期自评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综合考评一次,考核结果在内网及院通知栏发布,使各部门及干警都能够直观掌握现阶段未完成的任务和目标,积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赶上;部门、干警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和纠正意见并提供依据,以促进结果的公平、公正;年底由考评领导小组对季度考核进行汇总,并将结果通报全院。

  赏罚分明,严格兑现奖惩。考核结果将作为干警评先评优、立功受奖、职务晋升、学习深造的依据。年终考评分数前两名的部门评为院先进集体,前十名的个人评为年度先进个人;分数位于最后两名的部门,其部门负责人和排名最后的干警,扣除相应的廉政保证金,对于各种奖励、评先等都实行一票否决,还要在院年终总结会上做表态发言。

  该院党组希望,通过目标管理考评机制明确并量化工作目标任务,形成干警人人心中有目标、事事自觉对照目标、时时想着完成目标的良好意识,形成全院上下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浓烈氛围,促进各项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陈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