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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法院“四以”举措提升公众安全感
作者:汪波 张鹿群  发布时间:2013-05-27 15:04:3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西湖区法院充分运用群众工作“恋爱”论,心怀真情、辛付真情、信赢真情做好群众工作,多措并举努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以维护稳定为要务,在矛盾化解上倾尽全力。该院把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贯穿于法院各项业务之中,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承办法官对所承办的社会关注较高的热点敏感案件、可能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稳定的案件进行重点跟踪,及时掌握当事人动态,预防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注重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完善适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的审判方式,同时与相关单位联动开展社区矫正对接工作。今年4月西湖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该院少年审判庭的工作汇报,并给予了高度肯定。适时组织执行联动联调会,邀请区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以及区政法委、检察院人员到场,对分歧较大的民事案件及棘手的执行案件进行现场协调,有效地促进了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以群众满意为宗旨,在便民利民上落到实处。大力加强“立案信访便民服务窗口”建设,重新装修了立案信访大厅,配备了休息椅、空调、饮水机、便民箱等服务设施;建立“便民导诉员”制度,积极为群众提供导诉、答疑、调解等便捷服务;强化巡回办案机制,将巡回车开进学校、老年颐养中心等地,现场开庭,现场调解,提升开庭效果;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今年以来共开展司法救助4件,发放救助金5万余元,共减免诉讼费2万余元;在全区十一个街办、乡镇及朝农管理处设立法官联系点,在远航等三个小学设立法制副校长。双休日、节假日派出审判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分赴辖区各个街办、镇社区、村,开展“三官四员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现场调处轻微民事纠纷,为和谐平安新西湖建设注入正能量,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

  三是以司法廉洁为导向,在监督制约上狠下功夫。专门任命了14名兼职廉政监察员,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案件评查、审务督查、接受举报控告等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廉政监督员开展重点案件评查16件,信访监督2件,审务督查3次;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干警个人之间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考评方案,严格兑现奖惩;同时广泛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等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通过内外监督机制的结合,有效实现监督,提升法院队伍总体素质。

  四是以法治建设为依托,在舆论宣传上突出亮点。对外悬挂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在院内设置宣传栏,公开便民承诺、诉讼须知以及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便于群众了解法院工作;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在提高法院工作在群众心目中的知晓率的同时,以公开的审判过程使群众感受到公正;每年在报纸、网络、电台等各类媒体上发表的1000余篇宣传文章,充分展示了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平安的工作亮点,宣传了法院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该院通过有效提升公众安全感,提高群众满意度,有力推动了和谐平安西湖建设。2012年度,该院综治、信访工作再次获得区“先进单位”称号。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