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不断探索“执行难”的新举措,今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就“执行难”问题,让每位院领导建言献策,共商在新的形势下,解决老百姓经常反映的判决后执行难于兑现的问题,该院通过反复研究决定,积极推出“六抓”新举措,取得明显的效果,今年以来,共执结132件案件,执结标的3000多万元。
执行首问责任制。首次接待申请执行人或接到财产线索报告的执行法官,即为执行第一责任人,应立即组织或报部门领导组织力量投入执行,情况紧急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执行现场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执行公示制。执行案件一律实行排期公示,法官实行挂牌上岗,当事人可以直接找法官“催执”,承办法官怠于执行的,可向院长反映,督促其执行完毕。
执行换员制。三个月内不能有效执行案件,又不能证明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当事人可以申请另换他人执行。
限时执行制。对被执行人基本情况调查、财产摸底或拟定强制措施,划定时间表,细化执行工作流程,形成环环紧扣执行期限,限制法官执行的随意性。
末位淘汰制。年度未完成任务且年度考核排名最后的,要接受组织上谈话或按照目标考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经组织帮教后仍不合格的,将调离执行岗位。
举报投诉制。对具备执行条件故意拖延或接到财产线索不及时采取措施等情形的疏于履责的法官,当事人可以向院领导直接举报或通过电话进行投诉。
该院通过上述措施,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该院无一名法官因疏于履责或推诿责任受到投诉,化解了一批久拖不结的执行案件,执行法官穷尽一切手段,奔赴全国各地执行。有的不顾家庭的实际困难,有的法官本身身体欠佳,为了当事人的执行案件能得到执结,费尽千辛万苦、千方百计、千言万语的做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和谐平安新西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