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执信访工作,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从化解矛盾纠纷入手,加强源头治理,落实责任,积极救助,定期回访,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化解涉执信访工作,确保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信访负责制。对涉执信访案件由分管副院长主抓,执行局长督办,执行法官负责;重视做好接待工作及信息反馈,及时采取控防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坚持“谁执行,谁办理”原则,直至案结事了,停访息诉。因工作调整,原承办执行案件的执行人员务必予以随时配合,做好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懈怠。
信访通报制。每月10号、20号召开局务会,讨论并及时汇总涉执信访案件办理情况,通报进程,对重点上访户,做到每周一排查、每周一上报,全方位、分时段地掌握动态,严格督查督办,及时采取稳控措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定期结案制。无论上级领导、上级法院或者是新收的涉执信访案,一律实行定期结案制,终结案件必须召开听证会,并且在结案征求意见卡上双方当事人签有表示满意或无有任何意见的字样,通过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方可归档。凡因主观原因在指定期限内未能办结的承办人员,除给予通报批评外,一律待岗培训,换员办理。
信访回访制。通过重大案件定期回访和其它案件不定期回访,及时掌握和摸清情况,化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在各级人代会、政协会或党代会召开前进行回访,排除各种不安定的因素;执行人员会同辖区社区、村(居)委会等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信访人及其家属的疏导工作,随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向,确保稳控措施得到落实。
自该院四大机制实施以来,执行工作开展井然有序,执行效率及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涉执信访案件显著减少。今年第一季度,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43件,已执结196件,结案数同比去年增加20%;化解涉执信访积案5件,涉执信访案件实现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