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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审判法庭建成教学课堂
西湖法院巡回审判车开进高校开庭
作者:吴云 陈长权  发布时间:2013-04-23 15:23:59 打印 字号: | |
  应江西警察学院的邀请,2013年4月23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车开进江西警察学院,在该学院法律系模拟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西湖法院副院长李良广、吴凡云、江西警察学院法律系主任邓国良及双方有关部门十余人参加。江西警察学院近200名师生现场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在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后,“啪”的一声,审判长敲响了开庭的法槌。此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邓某与被害人黄某因同时追求一名女生而产生矛盾,双方约好在茶楼见面谈判。见面后,邓某用事先准备的西瓜刀将黄某砍伤,经鉴定,黄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甲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邓某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黄某经济损失11.5万元后,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为了支持公诉,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向法庭出示了法医鉴定书、三位证人的证言、被害人报案笔录和陈述、被告人供述等相关证据,讯问了被告人;辩护人出示了双方和解协议书、收条及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在被告人陈述案件事实后,公诉人与辩护人就如何量刑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行合议。

  在合议庭进行合议间隙,西湖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和普法宣传工作的副院长李良广、吴凡云及研究室人员就庭审程序进行了点评,并组织学生进行模拟合议。在校学生就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量刑情节评判及裁判结果各抒己见,并相互辩论。合议庭再次开庭后,综合被告人认罪态度、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等情节后,以故意伤害罪,当庭判处被告人邓某拘役四个月。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大学生们就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量刑规范化、刑事证据的采信等问题与合议庭组成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就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与法官探讨。

  对于西湖法院法官将法庭搬到学院,该学院法律系主任、硕士生导师邓国良教授表示,“你们组织的模拟合议及庭后交流活动是一种很好的教学形式,我们在课堂上上十节课,比不上你来学院开一次庭的效果,此次庭审是我们学院历次庭审活动中最规范、最成功、效果最好的一次”。活动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学生纷纷表示,“通过今天近距离观摩法庭开庭,加深了对以前所学法律知识的了解”;“庭审为我们全方位展示了刑事诉讼庭审全过程,比我们在书本上学到的东西更直观,希望以后有更多的法庭来学院现场开庭”。

  据悉,此次赴高校开庭是该院为期一年的“七大工程暨文化年”系列活动之一,旨在通过院校合作,在为学校提供教学案例的同时,通过与法律院校的合作,提高法官法律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为南昌市打造带动江西发展的核心增长极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陈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