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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首例小额诉讼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作者:吴云 陶然  发布时间:2013-03-19 15:12:33 打印 字号: | |
  2013年3月19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小额诉讼案件,从开庭到调解成功只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这是该院在新修订民诉法实施后审理并调解结案的首例小额诉讼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了燃眉之急,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纠纷,受到了当事人交口称赞。

  “交通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因赔偿金额争议较大,多次协商未果。原本以为需要六个月时间才能审结,西湖法院仅用半个小时就成功调解结案,小额诉讼制度真是太方便了!”这是首例小额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官面前说出的话语。

  2013年1月19日,刘某驾驶的出租车停车下客时,造成熊某左眼受伤,经住院治疗9天,花费医疗费用4362元。后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全责,熊某不负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金额争议较大,熊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及其事故车辆保险公司承担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0000元。

  经过向双方释明,西湖法院决定对本案适用新《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有关小额诉讼程序。在审理的过程中,被告刘某和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的经过无异议,但表示原告部分诉请过高,请求法院酌情处理。原告熊某也谅解被告刘某的过失,同意适当降低诉请。法官对原被告进行细致耐心的法律解释和调解工作后,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保险公司十日内理赔原告熊某5400元;被告刘某十日内支付原告熊某500元;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1070元,由原告熊某与被告刘某平均分担。原被告当场签收调解书,本案以调解方式成功结案。

  此案圆满结案,标志着小额诉讼程序在西湖法院顺利从法律条文走向审判实践,充分体现了小额诉讼“简”、“速”、“终审”、诉讼成本低的特点。为方便群众诉讼、缓解审判压力、提高诉讼效率,开出了一剂“良方”。
责任编辑:陈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