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4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再次被西湖区委、区政府授予“2012年度绩效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该院副院长李良广、审委会专职委员梁娟萍获得“绩效管理考核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自2008年以来,连续第五年荣获“绩效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该院党组十分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任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将绩效管理考评与制度建设、审判管理和司法为民相结合,通过三者的创新来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制度建设有新面貌。制定目标管理方案及考评细则,出台公务员、案件、信访、廉政四大管理办法,界定院领导、中层干部、审判人员及书记员职责,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细化、量化全院干警工作指标,形成“一加四”考评模式,严格考评标准和程序,全部考评数据均由局域网平台自动生成。将每名干警的工作进度上墙公示,年终进行总评,实现挂图作战。二是审判管理有新突破。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整合审监、立案、纪检监察等部门力量,建立大管理格局,将流程管理、审限跟踪、司法统计、动态分析、质量评查、质效评估、错案追究等工作纳入管理范围,强化质量、效率、效能、均衡等项指标监管,为审管办的成立积累经验。开展百万案件大评查活动;创新评查制度,首次试行网上评查、评查责任倒置,由评查人员对评查后的案件质量负责;指定专人对法律文书的差、错、漏进行预检把关;定期召开“发回、改判”案件分析会,查找问题,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三是司法为民有新亮点。努力践行“群众工作恋爱法”,设立二个“交通速裁法庭”,做到“提前介入,源头化解”;开展巡回审判和法律咨询,先后在老年福利院、基层村组织、金融企业等单位现场开庭,为辖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司法服务;设立法律维权站,积极服务“地铁一号线拆迁”等中心工作;开展司法救助,全年共减、免、缓交诉讼费22件13万余元,为经济困难的受害人免除诉前保全担保9万余元,向10余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7万元。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肯定。
通过规范有序的绩效管理,该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队伍风清气正,审判质效稳步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