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年春节长假刚结束,当大家还沉浸在欢乐的春节节日气氛中时,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已全力以赴,奋战在紧张的执行一线中。
节后第一天拘留“老赖”
2月16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
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刘伟红接到恢复执行的张恭喜与莫发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张恭喜称规避执行五年之久的被执行人莫发财出现在进贤县城。这本不是刘伟红局长负责的案件,但承办执行的法官因非本市人请事假回家还未赶来上班,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得知莫某在家的消息后,刘伟红局长立即办好手续,与同事一起赶往莫某所在地将其抓获。
在办案法官一个多小时耐心地劝说教育下,被执行人莫某依旧态度蛮横、敷衍推诿,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措施。
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的第二天,莫家人送来全部执行款5万元了结此案。
两次出击三小时说理促和解
“没想到刚过完年执行法官就为我倾力执行,真心地感谢执行法官!”2月22日下午,年过七旬的魏大爷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满怀感激。
2009年8月15日受雇于南昌市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的魏明明在南昌市洪都南大道南昌依维柯车间房顶从事有线电视线路维修的雇佣活动中,不幸掉落,严重受伤,经鉴定伤残八级,双方协调未果诉至西湖区人民法院,魏明明的父亲全权代理此案。
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耗时近四年,法院判决被告南昌市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分两次向申请人魏明明支付共计11万元。但南昌市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却分文未付,此后其法定代表人项某又外出经商,踪影难觅。2013年1月29日,魏大爷受魏明明委托向西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月17日上午九时许,魏大爷打听到项某出现在西湖区洪城路某酒店,接到魏大爷的电话后,该执行案件承办法官与同事迅速赶到现场,但在该宾馆的登记记录中未找到项某的登记记录,执行法官只得先行返回,并告知申请人继续寻找项某,一旦发现项某的行踪,随时与法院联系。
2月18日下午1点,魏大爷打来电话说项某正在一饭馆吃饭,执行法官立即通知另外两位在单位午休的同事,迅速赶往现场,将刚吃完饭正准备离去的被执行人项某带到法院。
经办案法官两个多小时悉心地说理教育,项某的态度慢慢缓和,愿与申请人李某当面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项某代表其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赔偿款及利息计12.7万元作为案件了结。
当天下午5点项某将12.7万元转账至法院账户。
节后执行一周成效显著
春节过后,该院充分利用被执行人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提升执行艺术,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年后一周时间,该院执行局依法传唤被执行人23人次,司法拘留2人次,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 42万余元,执结案件8起,执行到位标的百万余元,有力地打击了长期躲避执行行为,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