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保证新刑诉法的顺利实施,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从四个方面着手,为新刑诉法的施行作准备。
一是加强新刑诉法的教育培训。全国人大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通过后,该院即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组织法官参加培训。在案件数量较去年增加近20%的基础上,全体法官宁愿多加班办案,也要保证每星期五下午业务学习时间,集中学习研讨新刑诉法条文,比较新旧刑诉法的异同。对于上级法院及政法委组织的新刑诉法培训班,该院积极争取,主动派员参加,先后参加了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组织的新刑诉法培训班5期,并由参加培训的法官回来后进行传达。同时,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一定的费用,为刑事审判法官购买新刑诉法学习辅导用书。
二是加强与公诉机关的互动交流。为了加强与公诉机关的沟通与配合,该院与公诉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共同学习新刑诉法知识,统一认识,协调行动,如:新刑诉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该院从今年六月开始,在运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就向公诉机关送达出庭通知书,要求公诉机关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三是按新刑诉法的规定,召开模拟庭。在充分学习,全面掌握新刑诉法有关知识的基础上,该院利用开庭空隙时间,组织模拟庭审,反复演练开庭程序,分管副院长和刑庭庭长亲自带头,做好示范,通过模拟庭,增强法官驾驶庭审的技能,保证新、旧刑诉法的顺利过渡。
四是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此次刑事诉讼法修订,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作为单独一章写进刑诉法,充分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特殊保护。作为作国少年法庭先进集体的该院少年庭,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要求全体少年审判法官认真学习新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及时更新审判理念,以适应新刑诉法的要求。如对于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明确表示不出庭的,尝试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或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以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经过近半年的充分准备,该院刑事及少年审判法官已全面掌握新刑诉法的精髓,并能熟练运用,保证了新刑诉法如期顺利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