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始终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改进、推动法院工作的动力和源泉,积极主动拓展和创新监督方式,多渠道、全方位的接受人大监督,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西湖区作为南昌市老城区的商贸中心,人口密集、商业发达。独特的地缘位置使西湖法院近几年来每年受理的案件数量都保持在4000件左右,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异常繁重。社会转型期,利益多元,矛盾频发,法院本处在社会纠纷的风口浪尖,各类矛盾纠纷大量涌向法院。按理说法院的工作是很难做好,很难让各方满意。但该院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却排名南昌市法院系统第一,几乎年年获得国家级的荣誉,成为了全省闻名的“人民满意好法院”。这其中的缘由是什么呢?始终把接受人大的监督是其中的重要原因。西湖法院院长雷虹总结到:“权力必须要受到监督,法院要视人大为父母,自觉、主动、严格地接受人大监督,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理念,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法院的工作才会越干越好。”
建立定期和重大事项汇报机制,实现全面监督
该院的宣传、信息、调研工作一直走在全省法院前列,但刊登发表的稿件数量再多,该院研究室也会每月定期整理好一份,编好页码,附上目录,呈报给区人大领导,从未中断。这些细节性的工作不仅让人大代表充分及时了解了该院工作的动态,细致的工作态度更是赢得了区人大领导的高度赞扬。
除每年一次的人大工作报告外,该院还会选择一至两个专题,就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向人大常委会做专项汇报。2009年,该院行政审判庭率先制作出该市基层法院第一份行政审判白皮书,就该院行政审判的成绩、不足、行政机关应诉情况、败诉原因及改进措施等都做了详细分析,该院领导向区人大常委会做行政审判工作专项汇报时,将白皮书人手一份发给了常委会委员,汇报引起了代表们的较大反响。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会后将相关情况反馈给了各行政机关,还邀请了该院行政庭法官给区级行政机关上了一堂如何依法行政的法制课。在遇到重大群案、辖区内影响力较大的案件以及重大涉诉信访事件时,该院也会及时向区人大部门汇报,听取代表们的意见,争取代表们的支持。近年来,该院先后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少年审判、立案速裁、执行等工作情况。
积极主动地让人大部门了解法院,是接受人大监督的前提。定期和专项汇报机制的完善化,搭建了人大和法院之间相互了解和沟通的平台,将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了人大的阳光监督下,有效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规范运行。
建立代表联络和廉政监督员制度,实现常态监督
该院为增强与人大部门联系的常态化,专门设立了一名人大代表联络员,院领导和各业务庭室也设立了结对联络的责任人,遇到需要向人大汇报的情况时,由各业务庭和院研究室形成书面材料,通过联络员向人大报送。每年该院都要定期召开司法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向各位被聘请的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汇报该院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新年的计划打算。人大监督员代表也就上年度的法院廉政情况进行总结,重点介绍司法过程中当事人的投诉行为、违法乱纪行为及其查处情况,以此警诫全体法院干警。
对于双方当事人矛盾激烈,可能引起涉法上访的案件的审判执行,该院主动寻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消除了当事人的疑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周某两兄弟因店面使用权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两兄弟轮流使用店面,每三年轮换一次。去年6月,哥哥第一轮使用期满后,拒不交出店面,为此,弟弟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哥哥不仅不配合法院,还通过上访等手段,阻挠法院执行,而弟弟也四处上访,给法院执行施压。在此情形下,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检察机关代表、社区干部等社会各界代表现场监督执行,并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顺利执结此案。当两兄弟顺利交接后,两兄弟不约而同地说,有了人大权力机关的监督及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我们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更坚定的信心。
拓展和创新监督渠道,实现多层次监督
庭审是审判活动的中心环节。今年年初,西湖法院正式启动了“代表观摩庭审促审判”活动,各业务庭选择一些典型的、社会影响力较大、群众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前来观摩,监督考核法官们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审判业务水平。观摩之前,该院事先制作出庭审评议的书面表格,要求人大代表对庭审每一个细节都作出评价和提出意见,案件审结后,同时将判决书附送人大代表。“以前开庭从来没有这样紧张过,人大代表前来观摩评分,无形中给了我们很大压力,迫使我们需要不断的学习充电,做更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这样才能把握庭审节奏,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该院从事20多年民事审判工作的涂法官深有感触地说。2012年1至9月,该院共邀请39名人大代表旁听庭审2次,考核结果均达到优秀。
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个案评查是该院接受人大监督的又一举措。在每季度组织的全院案件质量大评查中,为增强评查的客观性和实效性,该院及时邀请区人大代表参与,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发表看法,提出整改意见,其中不少好的意见都被采纳,成为了该院《案件质量评查考核细则》中的评查标准。
对于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该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予以回复,办复率和落实率均达到100%,对人大代表的书面建议,不是简单的回复了事,对其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该院结合审判实践,及时组织进行调研,提出改进方法,再将整改结果反馈给人大部门及代表。2012年年初至今,该院回复人大部门建议5份,其中2份获得了人大部门领导的签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