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9日,国庆假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西湖法院执行局4号办公室。
一个陌生女子匆匆走进来,拿出一沓钞票,自称是被执行人徐某的朋友,替他来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问明情况后,收下了这笔钱。该女子急切地追问:“现在能不能赶快把徐某父亲的账户给解冻了?”法院为什么要冻结被执行人父亲的银行账户?为何当事人非但不提执行异议,反而委托他人代为履行法律义务?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借款人“假承诺真赖皮”
2001年8月1日,徐某因急需资金向南昌市华赣对外经贸公司借款44000元,并保证2001年12月31日前归还。后陆续归还了26000元借款,尚欠18000元迟迟不还。
2003年12月9日,徐某向南昌市华赣对外经贸公司做出还款承诺,2004年1月底前归还余款。到期后未归还。
2006年1月27日,徐某向南昌市华赣对外经贸公司再次做出还款承诺,在2006年12月31日前还清18000元借款。到期后仍未归还。
被执行人“金蝉脱壳”
2009年2月9日,原告南昌市华赣对外经贸公司与被告徐某在西湖区法院达成了调解协议:徐某于本月底将欠南昌市华赣对外经贸公司的18000元借款还清。当时南昌市华赣对外经贸公司的代理人辜某长舒了一口气,私下要了七八年的这笔账终于有个了结的时候了。
到了月底不见动静,辜某拨打徐某的手机催款,被告知手机已经停机。辜某跑到徐某家,只见铁将军把门。南昌市华赣对外经贸公司代理人觉得自己再次被徐某耍了,带着一腔怒气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法官开始并未料到这个18000元的案件是个“骨头案”。听说徐某家白天没人,法官便在晚上去找徐某。但紧闭的大门和漆黑的窗户提示执行法官,徐某家并未有人居住。法官走访徐某的邻居,但大家讳莫如深,一句“不知道他去哪里了”便将他打发了。
被执行人找不到,执行法官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查找财产上。但通过银行查询,徐某及其妻子名下的账户金额全部是“0”。看来徐某与南昌市华赣对外经贸公司的调解协议不过是他的缓兵之计,很明显,他在履行期限内转移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来了个人去楼空。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执行法官“釜底抽薪”
2012年2月份,申请执行人又提供了一条新的线索:徐某所在的社区因南昌地铁建设房屋被拆迁,可能要发放房屋拆迁补偿款。
执行法官想找徐某所在社区干部了解情况,但社区干部均找借口避而不见。执行法官又找到房屋管理部门,得知情况属实后,立刻赶到西湖拆迁办,得知房屋拆迁补偿款按拆迁户提供的户主名称,存在西湖区某建行营业网点。
可是翻遍了拆迁户领取存折的底单,却没有徐某及其妻子领取的记录。徐某作为本社区拆迁对象,不可能没有他的补偿款,但他玩的什么花招,在瞒天过海呢?
执行法官又来到徐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通过户籍系统查询了徐某的家庭成员情况。带着这份记录,他再一次来到土地部门,对领取补偿款存折的底单逐一对照。终于露出了马脚!
“徐某的父亲名下有两份存折,”执行法官疑惑的说道:“不应该啊!”徐父与徐某分家单住,一个人不可能领取两份拆迁补偿款,且其中一份补偿款的金额与徐某的家庭成员应分得的份额相同。
执行法官赶紧跑到建行查询,发现这份金额较大的存折已经加办了一张借记卡,这说明持卡人可以随时随地支取存款。执行法官立刻找到徐某的父亲询问情况,徐某的父亲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
事不宜迟,执行法官立刻向院领导汇报情况,将徐某父亲名下的这一份银行存款予以冻结。这一招果然见效,徐某再也沉不住气和法院玩“躲猫猫”了。一周后,远在深圳的徐某就委托他人来法院缴纳执行款了。
这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