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日益富裕的人们采取各种方式将自己挣来的钱存入银行用来支配购房购车。人们将积蓄储蓄在各大银行,由于各种因素,储蓄存款存在不少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1到9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储蓄存款合同纠纷类案件 6起,同比增长 50%。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用诈骗电话、手机短信骗取存款人的密码及个人身份信息,冒领他人存款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最终导致储户与银行之间发生纠纷。二是通过医院、电信等与衣食住行息息相关的行业购买和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尔后通过人们生活习惯窃取他人密码,导致人们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三是银行对身份证审查的缺失。目前银行对防伪技术识破手段还未完全普及。对高科技犯罪防范措施有待提高。四是银行推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业务,让广大的储户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相关业务,从而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但由于储户对有些业务的特性并不了解,或者了解不细。导致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交易瞬间性这一特点性进行高科技犯罪。五是银行为了自身利益,向客户推销一些理财产品、基金、保险等具有风险性的产品。导致储户出现亏损,从而储户把银行告上法庭。
为了储蓄存款合同更具有安全性,让广大储户放心理财,减少储户与银行之间发生纠纷,更规范银行的操作、秩序和提高防范措施。笔者认为:一是银行要加大对储蓄存款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储户了解储蓄存款的程序和操作规范,防止储户盲目听信电话、信息,从而防止储户上当受骗。二是银行要加大对内部职工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内部职工遵守职业操守和提高职业道德,严厉查处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当被告的员工,杜绝类似情况的继续发生。三是广大市民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能轻信电话和手机短信,防止储蓄不当而引发损失。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报警,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