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西湖法院网讯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纠纷解决机制,2012年通过建立执行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充分分析案件的风险系数,切实化解执行中的不稳定因素,防“险”于未然,取得良好效果。2012年1至8月,该院执行局新收执行案件400件,执毕187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28件(含旧存),结案率比去年同期上升11%;督办、信访案件共计8件16次,比去年同期下降41%。
该院对执行案件建立“书面评估”机制,执行案件从立案庭移交到执行局后,在财产调查组采取调查措施时,承办执行法官从可能发生最大风险的角度出发进行风险排查,并根据风险程度分一级和二级进行分类造册。对列入风险级别的案件,把风险评估作为制定执行措施的前置程序,认真查找分析案件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执行策略,并以书面的形式制作风险评估报告,详细记载简要案情、案件办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隐患、预防和化解工作措施等。进一步掌握案件的性质、矛盾的激烈程度、被执行人可能的心理动态、执行标的大小对被执行人的影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关系等。同时将报告呈报相关领导,为案件顺利执行做好准备。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建立“实践评估”机制,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做到工作流程规范化、思维冷静、注意观察,分析被执行人及其近亲属等与被执行人有关联的人的喜、怒、言、行,综合判断被执行人等可能采取的下一步行动,从而相应地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对于风险评估等级高的执行案件,要求承办人员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临危不乱和灵活机动的应变能力。
该制度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执行案件承办风险,降低了因非正常原因造成执行不当引起的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概率,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