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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交通事故速裁法庭便民利民取信于民
作者:吴云 付少华/文 肖为/摄  发布时间:2012-08-07 11:42:50 打印 字号: | |
  • 图1为西湖法院道路交通事故速裁法庭
  • 图2为速裁法庭法官正在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南昌西湖法院网讯 近年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为了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能动司法”的指导思想,不断探索能动司法的新途径,针对辖区人车混杂,交通事故频发的特点,该院领导高度重视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多,为了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去年下半年,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雷虹率领有关庭室人员深入到西湖交警大队,南昌交警直属二大队调研,在充分认证、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决定从全院抽调二名中层干部到西湖交警大队和南昌交警直属二大队组建了两个“交通事故速裁法庭”。通过零距离和无缝对接,两个速裁法庭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以来,两个速裁法庭共办理诉前保全100余件,受理案件200余件,争议标的1千多万元,收到当事人送来锦旗4面,感谢信10余封,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该院积极推出“法庭前移,化解纠纷;远程立案,节省时间;诉前保全,早日结案;调解为主,案结事了;三调联动,速裁速结”新举措,即:法庭前移,化解纠纷。法庭前移到交警大队。以前当事人在交警部门调解失败后才进入法律程序,由于前期矛盾的累积,给法院调解带来更大困难。加上诉讼程序繁琐,大部分当事人缺乏经验,往往需要在法院和交警之间往返奔波。速裁法庭对于已经受理的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可及时通知当事人到庭参加调解。调解成功的当即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就地开庭审理。由于速裁法庭能及时调阅交警部门的卷宗,避免了专人专车往返交警大队借调、送回卷宗等繁琐工作。

远程立案,节省时间,提供贴心服务。速裁法庭与法院局域网相连,当事人在速裁法庭就可办好立案手续,不必跑到几公里外的法院立案庭。根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特点,设计专供交通事故使用的简单易懂的格式化、填充式诉状和证据清单,方便未委托律师的当事人填写,还可用口头起诉笔录代替书面起诉状。

诉前财产,早日结案,保全突破赔偿瓶颈。由于交警对肇事车辆的扣押权限和时间受到限制,即使车方承担全部责任,但其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交警也必须在法定时间内放行。特别是外地车辆,放行后索赔将非常困难。交警大队可向法院出具诉前保全建议书,经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及时对涉案车辆进行查封。对没有投保或虽投保但赔偿金额可能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等情况,依当事人申请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措施,将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的扣留措施直接变更为财产保全措施。

  调解为主,案结事了。可单独约见原告,就其所受损害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按照处理交通事故的标准和相关赔偿规定,逐一核算,得出被告实际应向其赔偿的各项费用。如原告同意和解,立即通知被告,对其陈述利害关系、应负的法律责任及所应赔偿的实际款项,力争促成调解。

  三调联动,速裁速结。提前介入争议较大的案件,协助交警部门在证据收集等方面把好法律关,提高行政调解的一次性成功率。拓宽调解渠道,整合司法、行政和社会资源,邀请他们参与调解,合力推进纠纷的和谐解决。与交警部门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交流反馈各系统出台的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最新规定,避免因尺度不一给调解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难度,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该院将速裁庭成员的姓名、照片在交警事故中队的岗位栏张贴,并将手机号码公开。从此,手机开始了全天候服务,打破常规工作时间,无论节假日,保持电话畅通,及时进行电话法律咨询。来电话时如果遇到开庭,法官会回复短信称“正在开庭,庭后会回复电话!”

  法官在速裁法庭接待时,发现一个问题。直属二大队管辖范围比较特殊---洪城大市场以及横跨县区的几座大桥,交通事故的双方经常有一方不是本地。有些小标的纠纷往往交警调解时就差“一口气”,交警建议受害方到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却因为当事人提供不了有效财产担保,导致肇事车辆不能扣押被放行,延误行政调解结案的最佳“时机”,从而引发诉讼。有些大标的纠纷,没有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一旦判决肇事方履行义务的金额超出了保险范围,执行个人或异地执行比较困难,存在涉诉上访的隐患。于是建议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受害人申请诉前保全,免除财产担保。2012年6月7日,该院第13次审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交通事故纠纷特困受害人申请诉前保全适用免除担保的办法》(试行)。6月8日,在全国首次适用该办法,进行了诉前保全。

  该院通过采取积极措施,取得了六个方面的明显变化,即受害人的损害得到了充分的赔偿,交警调解率提高了;交警与双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大大缓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得到了释放,交警的工作效率提速了;打消了事故车主保险理赔的顾虑,积极促使事故车主积极主动进行赔偿;加深了与保险公司的联系与沟通,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共同设立了调解点,促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调解和审结;速裁法庭前移给交警提供了有力、有效的法律支持,使他们对有些法律模糊的概念有了一个清楚的认识和正确的理解,促进了他们工作的开展,当事人也心服口服。最终达到了车主、受害人、保险公司、交警四方的满意。速裁庭的法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充分运用了法律职权,解决一个又一个交通事故案件。当案子得到满意的解决后,法官们心中找到了一份欣慰,一份荣耀,一份责任。这是他们为当事人解决责任纠纷夜以继日工作的最好嘉奖,因为他们诠释的是共和国法官为人民服务的使命。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