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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全力打造桃花“和谐便民法庭”
作者:吴云 黄学院/文 肖为/摄  发布时间:2012-07-31 17:12:38 打印 字号: | |
  • 图为该院桃花法庭审理案件的情景。
  • 图为该院桃花法庭法官正在耐心调解一起案件。
  • 图为该院桃花法庭全体法官正在讨论一起疑难案件
  • 图为该院桃花法庭全体法官合影。
  南昌西湖法院网讯 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位于一江两岸心腹地带,隶属于西湖区。呈南邻名胜“八大山人”纪念馆,西与赣江相接,与新城区红谷滩隔江相望,北与江南三大名楼之一的滕王阁遥相呼应。全镇占地2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2万人,辖12个行政村,4个社区,聚商家云集之地,古人云:“桃花”是开春盛开时的一朵绚丽多彩的花,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处处享受到春天的气息,收获着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院长雷虹从去年7月上任后,多次召开了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要把桃花法庭从软硬件设施等方面,全力打造成全市基层法庭第一,乃至全省基层先进法庭宏伟目标。该院桃花法庭自从年初搬进新的法庭后,认真落实最高院“司法为民,公正高效”总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公正为民、团结、廉洁、奉献”的目标要求,半年来,队伍团结、办案提速增效,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受到了镇领导和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该院为桃花法庭配齐配强了10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办案骨干,可称得上精兵强将,重新调整了三名中层领导到法庭工作,研究室主任傅少华负责南昌大桥大队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工作,法警大队政委吴胜辉负责案件调解,审委会专职委员陈敏平具体分管法庭工作,原民一庭庭长调任桃花法庭庭长。全庭法官平均年龄46岁,尽管这些法官年龄偏大,但他们在边远的乡镇法庭工作,不计名、不计利、兢兢业业,为百姓一件件案件来回的奔波,体现了“为民司法”的宗旨意识和高尚的为民情怀。

  该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近100多万元,整个法庭建筑面积愈800平方米,内设两个审判庭,两个调解室,1个数字化审判庭,整个法庭布局合理、设计新颖、功能齐全,当事人来到法庭感受到耳目一新、眼前为之一亮到家的感觉。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该法庭实行立、审、执“一条龙”新举措,坚持“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快立、快审、快结案,上门立案,上门调解,巡回调解,快审、快结,送传票不分白天黑夜,今年以来,该法庭审结近600件案件,同比去年增长了200%,减、缓、免交15件诉讼费近30万元,接待法律咨询近千人次,发放法律宣传材料500余份,速裁法庭审结交通事故案件45件,标的额650余万元。今年4月份,来自安徽的刘某到南昌出差,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身体受伤,构成十级伤残,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8万余元。速裁庭受案后,当天通知肇事司机和车主及保险公司到法庭,双方均同意速裁,经过将近一个小时的庭审,被告当即同意赔偿。原告动情的说:没有想到西湖法院处理案件如此之快,速裁法庭真是方便我们这些老百姓。50多岁的吁某和黄某是一对老夫妻,因性格不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庭的吴胜辉法官结合原、被告结婚近三十年的实际,苦口婆心的做双方的工作,在庭审过程中,黄某听了吴法官的一番话,眼泪都流出来了,说:“法官真是为了我们着想,把我们当亲人,这么多年了,说到我们夫妻心坎里去了。”此外,执行案件实行“24小时110”,只要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法庭立即派人去执行,使当事人愁脸而来,高兴而归。来自九江的赵某与南昌的杨某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执行一案,在法庭发出执行通知书后,杨某依然不履行,且不配合法院工作,存在隐匿财产等行为。针对此情况,法庭果断决定对杨某拘留十五天,威慑了老赖,从而维护了法律尊严。

该法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纯洁法官队伍,充分利用周二、周五下午业务、党日活动时间,经常对法官进行勤政、廉政教育,通过学习上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五个严禁”、“五不准”规范干警8小时外的行为,不该做的不做,不该要的不要,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法庭全体法官拒吃请12次,拒收礼金1万余元,收到当事人送来锦旗1面、感谢信2封,自2010年以来,桃花法庭连续两年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

  该院全力打造桃花“和谐便民法庭”,旨在为桃花镇经济腾飞、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让热情好客桃花人们伸开双臂、敞开怀抱,竭诚欢迎海纳外高朋胜友来投资兴业,共创美好的明天作出一份贡献。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