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一直以来是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作为更为特殊的未成年聋哑人,由于其兼具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和生理方面存在缺陷的双重特点,未成年聋哑人犯罪更应得到关注。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聋哑人犯罪中发现,从案件性质来看,未成年聋哑人犯罪大多为小数额盗窃案件,且呈现多发性、重复性特征;从参与人数来看,一般为两名未成年聋哑人共同犯罪;从作案手段来看,两人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均为一人望风,另一人实施盗窃行为。与其他未成年被告人相比,未成年聋哑人在生理、心理方面存在一些特殊性,主要体现在:由于在语言交流上存在障碍,无法融入社会,交际圈狭窄;有的家庭经济状况不佳,父母忙于生计,将子女送入特殊学校进行留校学习,子女长期脱离父母监管范围;有的早早辍学,因为生理缺陷,年纪小,又无一技之长,难以养活自己。由此可见,未成年聋哑人走上犯罪道路固然有其自身原因,但是自身生理缺陷造成交际圈狭窄、家庭监管缺失、就业前景不佳等均是造成未成年聋哑人犯罪的因素。
让未成年聋哑人克服生理缺陷给其学习、生活、就业带来的局限性,才能有效预防未成年聋哑人走上犯罪道路。具体来说,一是国家要高度重视聋哑人等特殊人群的教育工作,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事业,让聋哑未成年人与正常少年一样接受完整正规的教育。二是未成年聋哑人的监护人要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多从心理上关爱他们。三是各级劳动部门要加强对聋哑未成年人的劳动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劳动技能,并为他们的就业创造更为宽松的条件和氛围。四是聋哑未成年人要培养自尊、自重、自爱的良好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绝不能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只有全社区共同努力,为未成年聋哑人营造良好成长环境,为其立足社会奠定基础,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聋哑未成年人犯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