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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建议完善社区卫生费收取
作者:雷虹 张涛  发布时间:2012-06-26 09:09:10 打印 字号: | |
  城市的环境卫生状况是反映城市形象的重要指标,做好环境卫生工作,是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中极其重要的一环。西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雷虹在民情夜访活动中询问多个社区的具体工作情况时,社区干部普遍反映当下社区工作最主要的困难就是社区卫生工作难做,卫生费难以收取,社区干部虽多是在下班时间加班加点收取,但有的社区费用收取率仍不到30%,加之环卫工人待遇低,严重影响了社区卫生。

  造成收费难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社区居民为低保户,生活极其困难。二是居民缴费意识不强,抵触情绪大。一见到社区工作人员来收取卫生费时便将房门紧闭,认为社区卫生与自己无关,将收取社区卫生费视为乱费。三是社区内出租户多。收费时房客与房东缴费时互相推诿,都认定卫生费应当由对方支付,影响卫生费的收取工作。

  针对这种情况,该院建议,一是切实保障低保户的生活保障,制定弹性收费机制,对于生活确实贫困的住户实行减免收取政策。二是提高全社会的环境卫生意识。加强社区卫生建设宣传,进行环卫管理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社区开展的各项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对居民进行思想教育,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努力使环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人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三是应做到赏罚分明,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应按照其恢复原状的处置或清除费用予以处罚。四是尝试将卫生费收取与水电费、电视电话费等日常费用的收取进行整合。通过多个部门的协调合作将社区日常缴费统一收取,将卫生费也纳入其中,不仅在最大程度上能保障卫生费的顺利收取,同时也能节省人力物力。
责任编辑:陈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