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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为民 情铸法魂
——记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
作者:包志清 卢日久  发布时间:2012-06-13 08:39:00 打印 字号: | |
  西湖区地处南昌市中心城区,也是一个老城区,辖区下岗工人多、困难群众多、执行案件多。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怀着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克服年龄大、任务重的困难,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自已的忠诚浇铸着公正的法魂。

                慎重中止执行 让申请人无怨言

  打了五年多官司,却没拿到一分钱执行款的刘顺(化名),没想到在今年5月14日却突然接到西湖法院执行局法官打来的电话,通知他去领执行款,拿到执行款后,老刘都激动地说:“案子中止了这么多年,我们早已不抱希望,想不到法院仍惦记着,真的是太感谢了!”

  对当事人而言,最痛心的莫过于赢了官司,却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迫中止。一纸薄薄的中止裁定书,犹如一份死缓宣判,让申请人万念俱灰,也产生了对法院的不满。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西湖区人民法院严格规范中止案件的审批手续,决不为片面追求执结率而随意中止执行。工作中,他们注重审执结合,在案件审理阶段,就及时查清当事人的债权债务、财产、偿还能力等基本情况,依法及时采取诉前诉讼保全措施,锁定可供执行资产,为案件执行打好基础。该院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诉前、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申请由立案庭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移交执行局执行。诉中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申请由相关审判庭室审查并作出裁定;裁定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移交执行局执行。通过一系列保全措施让当事人为实现债权吃下“定心丸”,去年10月份以来,该院共受理保全案件324件,采取执行措施568余次,保全金额达4628万元。

  针对有些案件的被执行人故意逃债、躲债、赖债或隐匿、转移优质资产,或与他人串通恶意逃债等情况,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悬赏执行、在新闻媒体上公告曝光拒不执行人名单、与公安、边检、工商、银行、房管、车管等部门互通信息、联动执行等措施,撒开一张执行巨网,让“老赖”无处遁形。对确需中止执行的案件,在裁定书中详细说明中止执行的原因,并全文引用法律条文,增强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信任。同时,他们对中止案件登记造册,定期主动回访当事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一旦发现了被执行财产,立刻恢复执行。去年,该院还专门组织开展集中清理中止案件专项活动,对历年来的中止案件逐案梳理。

               办好委托执行 叫胳膊肘往“理”拐

  “执行难,委托外地法院执行更难”,这个听起来合情合理的观点,在西湖区人民法院却不能成立。据悉,从2002年至2012年5月,西湖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428件,已实际执结363件,执结率为84.8%。

  2009年2月,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委托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申请人嘉定市永事达五金有限公司等与祝平寿、江西省鑫霸车业有限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本案被执行人债务缠身,在西湖区本地也有多起案件未了。西湖区人民法院受托后,优先执行,在其他几起案件尚未执结的情况下,先将受托案件全额执结,并将执行款转交委托法院。对此,有人埋怨说:“哪有胳膊肘儿往外拐的,拿本地企业的钱往外地送,岂不是影响本地的经济建设吗?”一时间,说情、打招呼甚至责骂、阻挠纷至沓来。但西湖区人民法院认为,做好委托执行工作,不仅是维护司法整体形象的需要,也是宣传南昌,提升知名度,改善南昌投资环境的良好途径,有利于南昌经济的发展。因此,他们对委托执行加倍努力,做到“五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与本地案件一样,委托案件执行局领导专人负责案件的分配、人员调配、对外协调、结案审查;二是力量保障到位。专门选派执行小组组长和执行业务骨干负责委托执行工作,并在财力安排、车辆、人员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三是执行力度到位。对委托执行案件不轻易以委托手续欠缺、被执行人情况不明等困难推托,而是穷尽一切法律手段,加大执行力度;四是为民服务到位。考虑到受托案件的申请人远在他乡,来回不便,为减轻当事人的讼累,西湖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能不惊动申请人的绝不惊动,能电话联系解决的不要求申请人前来,能准确汇款到的不要求申请人直接来院领取执行款;五是管理考核到位。受托案件一旦受理,就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与本地其他案件一视同仁进行考核,同时,在结案审批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强化涉府执行 给“红顶”债务人带上“紧箍咒”

  西湖区人民法院把有效解决“涉府”案件执行难问题,作为执行工作的首要任务。在他们看来,政府行为是百姓的“标杆”,涉府案件执行好了,其他案件的执行难问题也会迎刃而解。为此,他们一方面主动上门和涉案部门的负责人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共同探讨执行方案;另一方面,注意执行方法,尽力做和解工作,减少执行冲突。对确有执行难度的案件多次向区委、人大汇报,取得区委、人大的鼎力支持。西湖区人民法院专门召集涉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涉府执行积案清理协调会,要求涉案单位摒弃特权思想,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认真履行义务,带头树好诚信形象。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涉府案件的意见》,将各街道、市直有关部门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了区委、人大的坚强后盾,涉府执行峰回路转,目前,该院历年积存的16件涉府案件,已执结14 件,执结率达87.5%。
责任编辑:陈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