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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莉——你是法官学习的楷模
学习全国道德模范厉莉先进事迹有感
作者:吴云   发布时间:2011-10-12 10:09:00 打印 字号: | |
  南昌西湖法院网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向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厉莉的学习活动,要求将学习活动与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让厉莉精神成为教育激励广大法院干警的新动力,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我通过媒体看到厉莉的先进事迹后,深受感动。她大爱无疆,热衷公益事业,两次捐献骨髓,她勤奋敬业,坚守法官职业操守,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立案庭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她立案3158件,件件无差错。在民二庭工作的一年零两个月时间内,共审结商事案件481件,其中调撤429件,调撤率为89.2%,一审服判息诉472件,服判息诉率为98.1%。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投诉。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曾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我要学习她崇德尚善、大爱无疆的高尚情操。大学毕业后不久,厉莉就报名成为中华骨髓库的志愿捐献者。此后,她始终信守这份承诺和责任。2007年,婚礼结束后不久的厉莉为一名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女孩小颖献出骨髓,两年后小颖病情复发,已过而立之年的厉莉再次义无反顾地捐献骨髓。多年来,她身体力行,坚持助人。带着对孩子们健康成长的关怀之情,走进校园,系上红领巾,给孩子们讲法制课,写成长信,领着孩子们参观法院,举办模拟法庭。她成了孩子们眼中亲切的法官姐姐,最终成为整个社会敬仰和学习的道德模范。她这种精神和行为深深的感染着我,我不是青年人,已到了知天命的年龄段,但我要象厉莉那样为人处世。国家并不富裕,需要帮助的人还有许多许多,当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扶贫济困需要捐款捐物时,自己能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积极投身到抗震救灾,抗洪抢险,扑灭山火,抗冰雪地战斗中去。只有大多数人人尽爱心,社会才会充满着爱心。我将不遗余力,尽自己个人应尽的义务,尽到一个法官的责任。只要祖国和人民需要,就坚定不移、全心全意为民人服务。作为一名法官,更要用实际行动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用手中的笔,去撰写更多更精的案例,为百姓普及法律知识,让更多的公民知法、懂法、守法,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我要学习她勤奋敬业、坚持法官职业操守、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革命精神。厉莉带着对不可避免地遭受企业改制阵痛职工的体恤之情,探索着审理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的全新理念,企业背后的一个个家庭成了她注目的焦点。她能将这些案件办得让企业、职工、当事人满意达到“三无”,即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投诉。她在工作中始终耐心、细致,沐人以春风,被群众亲切称为“爱心”法官。我时常面临着许多当事人,我要学习她,耐心细致地对待每一件案件,耐心细致地接待每位当事人,耐心听取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细致地审批每一件案子。不能让当事人有一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感受。要经常换位思考,想想自己那些地方还没有尽到责任,那些地方还有疏漏。多想几个为什么。厉莉能做到的,为什么自己不能做到?厉莉办的案子能做到“三无”,为什么自己分管的部门做不到?要认真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只有经常反思自己的不足,才能争取工作的主动权,使自己分管的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吴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