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西湖法院网讯 2011年10月10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根据预案对该店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扣押店内物品、清搬该店面。该院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性,确保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根据西湖区委9月2日“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分析会”精神,经过区政法委、区人大的周密安排部署,西湖区政法委副书记吴瑞青,该院分管副院长李良广、南浦街办书记余文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包志清、法警大队大队长徐光敏、监察室副主任余珊及全体法警人员、执行局全体人员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的配合下对该店面进行强制清搬。
本是亲兄弟,却为了房子问题最终成了冤家,老死不相往来,几年的官司经过一、二审判决,互不相让,你争来,我争去,最终都成了被执行的对象。周某某申请执行周某房屋确权一案,依据生效判决书被执行人周某应于2011年6月12日前搬出店面交于申请人周某某使用。由于被执行人周某不服判决越级直接进京上访,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造成该案至今难以执行,西湖区人民法院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与区政法委、区人大、区信访局、南浦街办领导、居委会领导、辖区派出所片警及执法廉政监督代表一起就执行生效判决书事宜专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但被执行人仍无履行判决书之意且情绪激动,表示不会自动搬出店面。为避免因强制执行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故当时未采取强制清房措施。现鉴于申请人周某某情绪日益激动,强烈要求法院依法执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实施了以下强制执行预案: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成立五个执行小组,执行组主要负责被执行人及家属的说服教育工作,并对财产进行清点登记;应急组主要负责控制现场,确保强制执行顺利进行;协调联络组主要配合执行组、应急组的工作;警卫组主要负责现场的警戒,确保人员安全;资料组主要负责执行过程的摄像取证及信息报道。区委政法委一致通过该预案。
该院成功执行一起“老赖”案,起到了震慑作用,百姓反映,法律对每一个当事人都是公正的,不能赢了官司,却得不到兑现,赢得了喝彩声,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