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法院网讯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地位不断上升,各行各业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日益显现,社会活动范围扩大,女性接触社会不像旧社会那样女织男耕,日守儿女的封闭状态,女不如男的旧观念早已成为过去,由于各种社会影响,对女性负面效应的加大,“一低三多”现象,即:文化程度偏低,无业人员多,中年女性多,耷哑女性多的特点,女性的犯罪率是逐年上升趋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2010年1-9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女性被告人80人,2011年1-9月,该院审理女性被告人90人,同比增长13%;
该院在审理女性被告人中发现她们主要涉及到故意伤害、盗窃、贩毒等,她们共同特点:一是文化程度偏低,大部分是初中,有的甚至是文盲,没有接受良好的文化学习和教育;二是无业人员多,无固定经济收入,靠做小生意,夫妻双双下岗,无钱花时,怨天忧人、抱怨社会、怨恨他人,干起了盗窃,伤害他人的事情;三是中年女性较多,大部分是30-50岁之间,最小的18岁,最大的72岁老太太,还干起了盗窃勾当,最终被送进了铁窗;四是聋哑女性多,团伙作案,这些妇性聋哑人经常出入公交站台、商场、车站、码头、学校门口,选择人多拥挤的地方,她人掩护实施盗窃行为;五是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挣钱少,又爱面子,经常伸手向父母要钱,花钱大手大脚,没钱时,想着动歪脑筋,铤而走险。
为了减少女性犯罪,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笔者认为:一是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工、青、妇、街道、社区、乡镇、村委会要采取各种形式,动员、组织广大女性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让广大女性了解权利、义务、责任,做遵守守法的公民。二是有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广大女性参加技能培训,让她们有一技之长与社会竞争和就业,让她们能够在社会大家庭快乐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挥半边天的作用。三是广大女性要努力掌握1-2门技能,靠自食其力来养活自己和维护好家庭生活来源,不给社会添麻烦;四是广大女性要做到自尊、自重、自养、自爱,做个好青年、好妻子、好母亲,做遵守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