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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法官妈妈”走近失足少年
作者:傅少华 刘 璐  发布时间:2011-08-24 10:56:59 打印 字号: | |
  • 图为:“法官妈妈”刘有香(左二)、方芳(右二)对小王进行回访。 傅少华/文 肖为/摄
  • 图为:“法官妈妈”刘有香(右一)、方芳(右二)与小熊进行交谈。 傅少华/文 肖为/摄
  • 图为:“法官妈妈”刘有香(左三)、方芳(右三)教导小郑树立信心、改过自新。 傅少华/文 肖为/摄
  南昌市西湖法院网讯 2011年8月23日,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少年庭法官方芳、刘有香两位法官妈妈,先后来到小王、小郑、小熊三位因犯罪判缓刑的少年家中进行判后回访。

  小王和小郑曾经是感情非常好的朋友,但正是因为少年青春期特有的冲动和“义气”,仅仅是因为没钱上网,他们临时起意抢劫他人,犯下了至今都追悔莫及的过错,法官妈妈先后来到两位少年的家里,与他们和他们的家人进行交流,了解小王和小郑近期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席间大家谈笑风生,小王和小郑的母亲向大家介绍了小王和小郑的种种转变,表达了家人对法院的深情感谢,方法官和刘法官都鼓励小钟再接再厉,勤奋学习、正直做人,并当场表示今后小王和小郑在生活和学习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可以找法官妈妈和西湖法院寻求帮助,法官妈妈们竭力帮助他们早日成为一个自食其力、对社会有贡献的好青年。

  小熊曾因犯抢劫罪被西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触犯了法律的小熊立誓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当法官妈妈又一次上门进行家访时,他拿出了自己近期写的三篇思想汇报,向法官妈妈诉说自己思想的变化,法官妈妈也鼓励他将过去的一页彻底翻过,重新树立起正确的人生目标,好好读书,争取早日回到校园,回报家人和社会的关爱。

  在走访期间,方法官说,其实很多孩子本性并不坏,他们其实都是善良、上进、听话的好少年,但常常因为误交损友或一念之差,触犯法律,造成追悔莫及的后果,对这些孩子,我们要做的工作不仅仅是审理、判决,而是找到他们犯罪的原因,带着他们重回正途,犯过错并不可怕,知错能改,是人生的美德。

  正是“法官妈妈“的这种理念,促成了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少年庭“三心”工作法,用“爱心”打动实刑犯,用“真心”帮教缓刑犯,用“耐心”帮教改造困难的少年犯。该院根据法院的工作特点,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少年案件审判庭为阵地,以整体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充分发挥少年案件审判及法制教育基地的功能,辐射社会,不断创新预防、减少未成年犯罪工作新思路,从源头抓起,实行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法官妈妈”判后回访正是该院少年审判工作的一个小小缩影。
责任编辑:黄前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