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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十字”理念贯彻区第十一届党代会精神
作者:吴 云 陈长权  发布时间:2011-07-26 10:55:56 打印 字号: | |
图为:代院长雷虹(左二)在党代会现场。 吴云/文 方小军/摄
  南昌市西湖法院网讯 7月25日下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区第十一届党代会精神,研究部署该院贯彻会议精神方案。会上,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雷虹提出,法院工作要始终坚持“二个原则”,秉持“十字”理念,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该院代院长雷虹首先向全体党组成员传达了当天上午刚刚闭幕的西湖区第十一届党代会精神。就法院如何贯彻党代会精神,雷院长提出,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坚持科学发展观,秉持“勤政、创新、阳光、高效、亲民”的理念,认真履行职责,为西湖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勤政的理念。雷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认真领会党代会精神,始终做到勤政为民,认真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在全院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掀起争当先进、赶先进的高潮。今年下半年,该院将在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孔庆波所在民一庭建立“孔庆波工作室”,以此为基础,辐射和带动全院干警。同时院党作出向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孔庆波学习的决定,号召全院干警学习孔庆波同志甘于奉献,勤政为民的先进事迹。

  坚持创新的理念。对于西湖法院今后五年的发展,雷院长指出,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法院工作要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继续创新。虽然西湖法院的一些特色工作走在全市、全省法院前列,但如果固步自封,不能创新,则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下一步,要在过去积累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加以创新,继续办好“为孩子父母学校”这一品牌,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以权利、责任、奉献为主题,继续办好青少年成年日仪式;继续办好法院文化月,丰富干警文化生活。

  坚持阳光的理念。雷院长提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法院工作最大的困难在于如何用好手中的权力,每一名法官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审判权,只有实行阳光审判、阳光执行,坚持审判、执行过程全公开,加强对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监督,才能有效防止司法腐败,确保每一名干警不出事。

  坚持高效的理念。雷院长认为,西湖法院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先后获得了十七项全国性的荣誉,但在部分干警头脑中也慢慢滋生了懒、散、松的思想。要以此次党代会为契机,进一步整合审判资源,加强法院管理,实行绩效机制,以此激发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以高效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工作之中,将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坚持亲民的理念。要继续坚持亲民的作风,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将审判工作前移,送法上门,紧紧依托社区巡回法庭司法调解流动车这一平台,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就近为辖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黄前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