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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反映在审理代位继承纠纷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作者:吴 云 陶荣生  发布时间:2011-06-27 12:44:28 打印 字号: | |
  南昌市西湖法院网讯 近年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人们普遍法制观念增强,依法保持自身的合法权益日益加强,继承纠纷案件中,尤其是代位继承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2010年1-6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代位继承纠纷案件4件,2011年1-6月,法院审理此类案件6件,同比增长50%。

  该院在审理代位继承纠纷案件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法律关系难确定。爷爷去世后,奶奶健在,子女不会围了长辈的财产进行分割,自己的父亲,在奶奶健在的情况下去世了,不久,奶奶又去世,孙子如何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二是外孙、外孙女如何代位继承外祖父母的财产,外祖母去世,外祖父,母亲健在,时隔不久,母亲去世外祖父仍建在,外孙、外孙女如何继承外祖母的财产。三是样子女如何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爷爷去世,奶奶、父亲健在,父亲去世,养子女怎样继承爷爷奶奶财产。四是同居、婚外恋、“一夜情”生下的子女,怎样继承外族父母的财产。

  为了更好处理现实生活中代为继承纠纷案件,消除矛盾,维护合法权益。笔者认为:一、立法部门应在法律法规中明确代位继承的定义、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代位继承的效力、代位继承的取得及丧失等法律概念。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闹上法庭,法官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予以适用。二、各级相关宣传职能部门、工青妇、乡镇、街道、社区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宣传力度,让广大民众掌握基本的继承法。一旦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能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三、代位继承纠纷属于家庭纠纷,当出现矛盾和问题时,家人应互相理解,多一些宽容,积极进行沟通和交流,尽量在各方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把问题在家庭内部解决,避免家庭矛盾的激烈化。
责任编辑:黄前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