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法院网讯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国门已打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生活方式呈多样化,不再是守土有责,只求温饱,过着早见父母晚见妻的单一生活模式,在经济条件不断改善的今天,人们向往的是精神生活的极大丰富,走出省门、国门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旅游市场的兴起给国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由于旅游管理部门等不到位,因旅游出行发生的纠纷也呈逐年上升趋势,2010年1—5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旅游合同纠纷案件9件,2011年1—5月,该院审理此类案件17件,同比增长52.9%。
该院在审理旅游合同纠纷案件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职能部门审查把关不严,除了收费、发证外,对旅游服务业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安全措施等,平时没有采取检查、督促、管理等措施,一旦出了问题,才试图亡羊补牢;二是旅游服务业恶性竞争,为了拉客源大打价格战,出现了很多低价旅游团,因费用问题导致服务跟不上,使得消费者怨声载道,认为花钱卖罪受;三是旅游行业为了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不管自身的实力如何,盲目扩张,开设众多分支机构揽客,招收很多没有资质人员从业,四是旅游公司与消费者签订旅游合同时,有的旅游公司往往采取含糊其词,甚至玩文字游戏,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难予维权。五是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导游缺乏职业道德,只认钱,不顾消费者情绪,甚至在选定购物点时和消费者发生对抗,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为了更加规范旅游业有序文明竞争、激活市场,让旅游业成为我国新型产业的支柱行业,让消费者在旅游中花钱值玩得开心。笔者认为:一是职能部门要加大管理的力度,对旅游服务行业要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验收,对不合格的单位要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实行“亮化”警告制度,对屡教不改的甚至吊销其资格;二是旅游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旅游合同要详尽,让消费者一看明了,不能有欺诈和不合理条款,甚至霸王条款出现,坑害消费者,三是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教育从业人员遵守职业操守,为消费者热情周到的服务,用自己的热心、诚心、耐心打动消费者的心。四是旅游从业人员要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文明素养,加强学习,扩大知识面。只有知识的渊博,消费者才会敬佩你、赞美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只有良好的素质,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一片喝彩声,要将自己打造成优秀导游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