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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女陪审员撑起一片蓝天
作者:吴 云 刘 璐  发布时间:2011-04-15 15:21:21 打印 字号: | |
  南昌西湖法院网讯 近年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办案中的积极作用,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下,在辖区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2005年首批选出人民陪审员50名,其中女性陪审员23名,占46%;这些女陪审员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细腻,执着、苦口婆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的优势,化解了一大批矛盾激烈的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交口称赞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该院制定了《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审查、面试等程序,规定从区直机关干部街道、社区乡镇村委选拨,通过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产生。首批人民陪审员50名,其中女性23名,占46%;第二批人民陪审员42名,其中女性30名,占75%;这些女人民陪审员中,既有学法律专业的,也有学经济、会计专业的,还有学中文、新闻等专业的,大部分具有一定的人生阅历和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由于女性陪审员具备一定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来自社会各界,熟悉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现实情况,能够针对不同层次的当事人,为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并能够结合不同案情,以案释法。比如铁路女职工王某与教师孙某离婚案,孙某大男子主义严重,对女方提出离婚抵触情绪非常大,传唤不到庭,邮寄不签收,女陪审员与书记员上门才送达诉状,经过女陪审员无数次耐心的释法,无数次“婆婆妈妈”的调解,孙某某终于被调整了心态,与妻子调解离婚。去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审理1310件案件,其中女陪审员审理了1074件,占80%,许多面临破裂的家庭,至归于好,许多得不到赡养、抚养的老人和子女得以圆满解决,据不完全统计,她们陪审离婚案件300件,赡养案件4件,扶养案件2件,其中吴小文被市中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这些女人民陪审员维护了妇女、老人、儿童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来源:南昌市西湖法院网
责任编辑: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