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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西湖法院少年庭荣获区妇联巾帼文明岗称号
作者:吴云 刘璐  发布时间:2011-03-03 10:09:59 打印 字号: | |
图为:西湖法院少年庭法官方芳(前排右二)在领奖现场。 吴云/文 刘璐/摄
  南昌西湖法院网讯 2011年3月2日,南昌市西湖区妇联举办西湖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表彰大会暨“巾帼牵手”创业就业援助活动,西湖法院少年庭在此次表彰大会上就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

  少年审判和青少年维权工作是该院的一大亮点和特色。自设立少年审判合议庭以来,该院少年审判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现在已发展成包括少年刑事审判、民事审判、青少年维权等工作的综合性审判庭。经过二十多的的摸索,该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已建立了一整套少年案件审判及青少年维权工作制度,如:回访考察制度,延伸教育制度,送法上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监督机制。在审理少年犯罪案件中少年庭的法官们始终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失足少年不是一判了事,而是针对不同情况,因人而异,因人施教。以爱心打动实刑犯,用真心帮教缓刑犯。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失足少年所在社区、学校、家庭都留下了她们辛勤耕耘的汗水。对于一些改造困难的失足少年,法官们亲自与他们谈心,找出他们内心的思想疙瘩,帮助他们消除犯罪的思想根源。一些经法官帮教过的失足少年至今都与她保持着联系,不时来看望他们的“法官妈妈”,与她们分享取得的成就。

  多年以来,西湖法院少年庭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所判处的失足少年无一名重新犯罪,辖区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下降,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表扬,该院少年庭2003年被南昌市妇联授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2004年8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再次被团中央、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7年少年庭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08年4月被江西省综治委授予“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今天又被区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全庭的法官们都表示将把获得的荣誉当成前进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来源:南昌西湖法院网
责任编辑: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