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园地 > 审判调研
西湖法院反映在执行涉房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吴云 李木华  发布时间:2011-02-24 15:28:5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土地作为经济发展的必须资源,呈现供不应求的情况,房地产不断升温,导致房屋不断升值,房改房成为利益争夺的焦点,有的人为了父母一套房兄弟姐妹之间争得老死不相往来,诉诸法院,判决生效后,又不能及时履行。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0年1-2月共受理申请执行涉房案件8件,2011年同期受理申请执行此类执行案件18件,同比增长了125%。

  该院在执行涉房案件中主要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房改房涉及夫妻共有,离婚纠纷案件法院判决一方得房,另一方得房屋补偿,难以得到执行。特别是得房一方经济困难,或者患病且又下岗,法院不能将房子进入拍卖程序;二是夫妻共有房于判决之前已办理了按揭贷款,房子执行起来困难重重,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申请执行人埋怨法院执行不力;三是房产继承案件,往往兄弟姐妹争议较大,由于法院判决是按照房屋面积的比例进行分割,进入执行程序后,有的兄弟姐妹比较斤斤计较,在共同分摊问题上寸步不让,卫生间、过道、储藏间、阳台等寸土必争,使执行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几年甚至更长时间无法执行到位;四是房屋买卖案中,有的卖售人不配合买售人的过户,买售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尽快得到产权,但涉及第三方利益,案子难以执行。

  为了使执行涉房案件能够顺利圆满地完成,使双方当事人积极配合法院履行生效判决,减少执行涉房案件矛盾和纠纷,提高涉房案件的执行率,笔者认为:一是房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法院对涉房案件的判决,及时冻结查封,使这一类房屋不能转让、买卖和抵押;二是对涉房案件,被执行人的单位、街道、社区、乡镇要择好时机、不厌其烦地协助法院执行人员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其尽快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能节外生枝,阻扰法院执行,亲属、子女也要积极主动地做好被执行人的工作,不要激化矛盾,要通过做工作,化解纠纷,使涉房执行工作尽快得到落实;三是对拒不执行又不配合法院工作甚至无理取闹的被执行人,在依法的前提下,法院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房子强制清出,不能让无理者占便宜,让有理者吃亏,切实做到保护有理者的合法权益,还社会公平与正义。
来源:南昌西湖法院网
责任编辑: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