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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反映借款合同纠纷中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吴云 马超  发布时间:2011-01-13 10:03:3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想尽一切办法让百姓就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下岗职工自主创业,创业的面越来越宽,创业人员越来越多,有的靠政府小额贷款发家致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解决了百姓的后顾之忧,绝大多数借款者能够按时偿还贷款,但是有极个别小额贷款人不讲诚信,不能及时偿还小额贷款,导致最终到诉诸法律。2010年1-12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小额贷款6件。

  该院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小额贷款主要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有的借款者缺乏经营经验,经营亏本,无力偿还;二是有的借款者违反贷款用途,以生产经营为幌子,实际上用小额贷款来做风险投资,以致血本无归,无法还贷;三是有的借款人借其他符合条件的人的身份将小额贷款借出,一旦实际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贷款公司向借款人追偿,借款人将以借款非本人所用为由抗辩来推卸责任;四是有的担保人有不了解借款具体用途的情况下轻易给亲戚、朋友担保,一旦出事,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

  为了小额贷款这项惠民及民生工程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使其能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让更多的人能用到这笔贷款勤劳致富,过上幸福的新生活,笔者认为:一是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小额贷款这项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民生工作的现实意义,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小额贷款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估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建立诚信档案,不能一贷了之,要对借款人的资金用途进行跟踪指导;三是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服务,全程帮扶,对小额贷款人要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他们懂法懂规;四是有关职能部门要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小额贷款是一项民生工程,覆盖面广,涉及人数多,大部分是下岗职工,对不同时段、不同年龄的借款者以及其小额贷款运行情况要深入调查研究,使小额贷款处于良性运行状态,使百姓最终能得到实惠,政府资金不受到损失;五是借款人要讲诚信,要积极筹措资金偿还贷款;六是担保人要积极做到借款人的工作,督促借款人及时偿还款项,一旦借款人无力偿还,但保人应主动代为偿还。
责任编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吴云 马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