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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反映应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评查和把关
作者:吴云 龚文兵  发布时间:2010-11-23 09:33:19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上级法院要求,法院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目前是法院中心工作任务之一,而案件质量评查是重中之重,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考核省法院已确定为每年度专项考核、检查的内容,因此,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本月对各业务部门2010年新收并于9月底之前审结生效的269件案件(含撤诉)进行了为期五天的评查,在评查中主要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方面:一是主要是审理程序不规范。尤其是书记员工作的规范性、责任心需加强,必要时承办法官应给予及时的指导与检查;二是案卷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调解案件中存在不少问题,如调解书的主文部分与调解笔录达成协议的主文部分的表述不一致;给付之诉、变更之诉的案件调解,产生了因调解协议无法执行而导致案结事不了的情形;调解笔录的制作过于简单,没有将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主要调解意见和调解进程反映出来;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没有加强审查是否存在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四是裁判文书质量有待提高。有些判决书的裁判说理过于简单、模式化。判决书主文表述不规范、准确。判决书的书面错误较多,判决书打印缺页、判决书错字、漏字的现象仍然比较多。调解书漏写案由。五是庭审笔录、案卷质量问题。庭审笔录错误率较高。案卷质量方面,签章不全、卷宗封面填写错误或不规范、裁判文书和庭审笔录错漏字等仍然存在。

  针对以上问题,西湖法院建议:一是统一局域网软件法律文书模板,建议法院在软件升级时,应召集相关业务口,根据最高院法律文书样式规定及上级法院的规范要求,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统一的基本模板。二是在使用电脑制作法律文书时应注意版本的正确性和校对工作。三是统一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的程序。
来源:南昌西湖法院网
责任编辑: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