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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反映网上银行犯罪现象不容忽视
作者:吴云、胡婷  发布时间:2010-08-02 10:49:43 打印 字号: | |
  90年代中期,随着银行网上业务的开通,由于服务方式便捷、低成本运行、个性化服务被广大客户所青睐。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带来了交易不安全性,出现了许多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犯罪现象呈逐年上升趋势。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09年1-7月份审理网上银行犯罪案件(诈骗、盗窃)5件,2010年1-7月份审理此类案件7件,同比增长  40?。

  该院在审理网上银行犯罪现象,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直接进入银行内部计算机网络。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网络系统存在的漏洞,穿越网络防火墙,通过篡改系统信息,伪造交易数据等方式,窃取银行资金;二是利用网络钓鱼进行盗窃。犯罪分子利用木马病毒、欺骗性电子邮件或者伪造网上银行网站等方式,使受骗者泄露自己的信用卡号、账户名称、密码等信息,从而盗窃客户在银行的存款;三是利用木马病毒和黑客技术等盗取资金或者牟取非法利益;四是利用伪造的资料开通网上银行。犯罪分子利用非法渠道获知的客户信息,伪造相应证件和资料开通网上银行,达到窃取客户实体账户资金的目的。

  为了更好地打击网络金融犯罪,维护国家及人民财产权益不受侵犯,净化网上银行金融环境,遏止网上银行犯罪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一是立法机关针对网上银行犯罪的多样化,要制定并出台相应法规,以便法官在对此类案件定型及量刑时有法可依;二是金融部门要建立健全网络犯罪的监控系统,培训一支专业性强的网络侦查队伍,使他们具备高超的计算机技术和专业的金融知识,防止不法分子通过网上银行从事犯罪活动;三是银行客户要加强自身账户资金管理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银行各类信息,在进行网上银行交易时,谨慎使用自己的账户名称及密码,以防泄露及丢失,从而保证自身的财产不被不法分子窃取,维护自身资金安全。
来源:南昌西湖法院网
责任编辑: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