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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成立道路交通事故速裁法庭
作者:吴 云 黄学院  发布时间:2010-06-28 13:59:58 打印 字号: | |
图为:该院“道路交通事故速裁庭”正在开庭审理案件的情景。
  南昌西湖法院网讯 2010年6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按照省综治委“要迅速将高新技术开发区运用三调联动有效化解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经验作法在全市以及全省推广”的指示精神,与市公安交管局西湖区大队共同成立了西湖区“道路交通事故速裁法庭”。

  4月,南昌市西湖区政法委综治办、区法院、市公安交管局西湖区大队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江涛担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朱学兴任常务副组长,区法院副院长杨建梅、西湖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成小憨、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周宪民、区司法局副局长赖绳祥任副组长,成员为西湖交警大队各中队中队长、区司法局各司法所长、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员和书记员。选择西湖大队一楼原50平方米的电教室改建成法庭专用审判庭,改建资金由区委政法委出资二万元,西湖大队和区法院各出资一万五千元。审判庭配备投影机、电脑、打印机、审判台等审判硬件。制定了《关于在西湖区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三调联动”机制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并将《西湖区道路交通事故“三调联动”工作网络图》、《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三调联动”工作流程图》、《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救助须知》、《西湖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速裁巡回法庭立案须知》在审判庭外墙宣传栏张贴。区法院还将“司法调解流动车”作为“道路交通速裁法庭”的专用车辆,随时协助交警部门的民事赔偿调解工作,力争使一些争议不大的简单纠纷,不通过诉讼程序即予以化解,把“三调联动”工作延伸到诉前。

  “道路交通速裁巡回法庭”成立后,三方将根据各自的职能范围落实责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有关信息。交警部门主要负责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认定、赔偿调解等工作,法院主要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调解、审判等工作,适时选择有典型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到“道路交通事故速裁审判庭”进行公开审理。此外,交警在处理道路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的调解过程中,针对被告人积极理赔的情形,可书面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法院应充分考虑交警部门的量刑建议。经交警部门调解成功的案件,若当事人申请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法院在收到2日内审查并制作民事调解书。
来源:南昌西湖法院网
责任编辑: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