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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反映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并深入分析其原因
作者:吴云 何新平  发布时间:2010-05-31 14:19:04 打印 字号: | |
  南昌西湖法院网讯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民告官”的案件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为例,2007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4件,2008年受理29件,2009年则下降至19件。从数字反映,表面上是形势喜人,案件少,表明纠纷少,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在大踏步提高。但实际情况并不尽如人意,许多行政争议未能进入到诉讼程序,“官民”矛盾未得到有效化解。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是《行政诉讼法》自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虽已20年,但“民”不与“官”斗、“民告官”不敢告、不会告、不愿告的观念根深蒂固,到现在相当一部分当事人还是有所顾虑。二是随着新的行政区域划分,我院原辖区内的行政执法单位相继外迁,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减少。三是行政相对人信“访”不信“法”,发生行政争议后,不太乐意到法院打官司,认为司法程序复杂、时间长,且“官官相护”,即便胜诉后,仍需要行政机关具体执行,所以一般选择走信访道路,希望行政领导直接出面解决问题。四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低,对行政诉讼重视程度不够,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诉讼工作的开展。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一是各级政府、人民法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二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依法行政、照章办事,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应对各种矛盾纠纷的处理,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三是广大公民要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四是行政审判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敢于和善于解决行政争议,使老百姓看到行政诉讼的实在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南昌西湖法院网
责任编辑: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