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书江法官给人的印象是低调却沉稳的。他对于自己取得的成绩并不愿多谈,只是一再强调自己只想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不让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正是因为这种严谨的工作态度及几十年如一日的勤奋工作,肖书江同志先后荣立三等功三次,2009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先后数十次获得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1987年从部队转业的肖书江为了尽快熟悉法律知识,收集、借阅、购买大量的法律书籍,起早贪黑地攻读,并参加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专业证书班学习,他除了向书本学习,还虚心向老同志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在审理某起盗窃案时,肖书江在核实证据过程中,没有局限于一般的法律程序,而是于细微处发现了失主报案笔录与证明中所反映的相关内容不一致,为此,公诉机关撤回起诉,避免了错判。二十几年来,肖书江审理的各类案件,经执法大检查,逐案评审,全部符合要求。近一年来,他共审结各类刑事简易案件180余件,其中上诉2件,无一件改判或发回重审,均已全部维持原判。
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还要在物质生活中保持最低的欲望,守住心中那一方净土。肖书江就是如此,在多年审判工作中,多次拒礼拒贿,如他在审理某起劫案时,坚决拒绝被告人家属送来的5000元,将该款作为被告人预交的罚金上交国库。诸如此类的拒礼有10多次,拒吃请20多次,展现了一位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