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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锦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者
——记南昌市妇女儿童维权十佳标兵西湖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蔡锦芳
作者:西湖区人民法院 吴云 黄学院  发布时间:2010-03-31 14:17:34 打印 字号: | |
  在全省率先创办“为孩子父母学校”、与西湖区妇联创办“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历年来审结案件数名列前茅,用法律的威慑力来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她,就是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的女法官蔡锦芳。

  蔡锦芳以女性特有的细心、真情、关爱诠释着法律,让刑事司法人文关怀温暖着每一位当事人。她以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获得全市优秀女法官、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009年,蔡锦芳又被市妇联授予全市妇女儿童维权十佳标兵荣誉称号。

                     “她让我们夫妻和好如初”

  “休庭!待合议庭合议依法作出判决后再择日宣判。”每每听到这样一声清脆而有力的落锤声响起,就意味着蔡锦芳正在进行一件案件的审理。而像这样的案子,蔡锦芳每年都要办理几百件。

  1998年,西湖法院与区妇联开展互动合作,在民事一庭设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成为南昌市乃至全省首家挂牌成立的妇童维权法庭。合议庭成立后,在其他法官的支持和帮助下,蔡锦芳借助法律的威慑力,在打击和制止家庭暴力及拐卖妇女、拖欠女工工资等方面毫不手软,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要不是蔡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我和老公也不会和好。”魏女士回忆起当年打官司的情形感慨地说。魏女士当年因家庭生活琐事与老公发生矛盾和冲突,最后闹到了法院离婚。蔡锦芳法官在了解事情经过后,认为他们之间的感情还没有破裂,于是就分别给夫妻双方做思想工作。几经劝解后,魏女士和老公和好如初。“现在老公知道体贴我,还会主动帮助我做家务,有问题时就及时沟通,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魏女士高兴地说。

                     “她是我们的一面旗帜”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调解,挽救破裂的家庭是我们的工作职责。”这是蔡锦芳时时挂在心头口头的话。在审理离婚纠纷案件中,遇到一些感情没有彻底破裂、和好有望,尤其是已生育儿女的家庭,蔡锦芳就率领女法官们耐心调解,极力挽救濒临破裂的家庭。

  “有时候面对一些话比较多的当事人,我心里会有一点抵触,但是蔡庭长却很耐心,直到当事人完全讲完,找到症结,帮当事人解决问题。”民一庭法官聂文吝时常说,尽管她来民一庭的时间不长,却深深被蔡锦芳全心全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精神所感染。

  聂文吝还说到,在审理案子时,为了达成调解,让双方都有个满意的结果,蔡锦芳总是告诉女子合议庭的女法官们要将心比心,尽量理解当事人,既要坚持原则,又得通情达理。“她把我们当做亲姐妹一样,不仅经常和我们一起探讨案件中的问题,在生活中又对我们处处关照,在我们心里,她就是我们的一面旗帜。”聂文吝说。

                 “我会将这条维权路继续走下去”

  “女儿放寒假在家期间,我都没时间好好陪陪她。”蔡锦芳说,调解工作没时没晌,经常很晚才回家,但是总想着只要再努一把力,案子就调成了。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4年来,蔡锦芳在审理几千件妇女儿童权益案件过程中,不是“就案办案”,而是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深入调查取证,做大量的调解工作。与此同时,她还经常率队走出法院,进入街道、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咨询,积极引导妇女参与诉讼,指导广大妇女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身为女法宫,我们要尽可能地让妇女、儿童少受到来自婚姻、家庭或社会的伤害。这个工作我已经做了20多年,我无怨无悔。为妇女儿童维权的路,我会继续走下去。”蔡锦芳最后说。
责任编辑:陈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