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理财的意识逐渐深入人心,要求财产得到安全保障的人越来越多。但是财产保险纠纷也逐年上升。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中发现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该院去年1至12月审理此类案件42件,2009年1至12月共审理此类案件56件,同比上升33.3%。
该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主要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为了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追求自身的最大效益,盲目拉保,对投保人的具体情况、经济状况以及投保标的物未进行仔细审核。二是有的投保人投保以后,为了取得保险金,而人为地制造事故,从中非法获利。三是有的投保人为了节省开支,该投的险种没有投,事故发生后,为了减少经济损失,而采取虚假手段达到骗保的目的。四是保险公司聘用的保险业务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而没有业务过硬的保险业务人员势必影响保险业的发展和扩大。五是有的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对保额小的保险事故,在处理时不太重视,导致原本小的事情复杂化,最终当事人迫于无奈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六是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保险条款很多用词晦涩难懂,大众难以明白。
为了让保险这个牵涉到千家万户、受益百姓切身利益的伟大事业深入人心,造福人民,更好地健康发展,笔者认为:一是有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提高大众保险法律意识,自觉让广大市民了解保险法,积极参加各种保险,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保险公司要加强自身建设,尤其是保险业务员的素质,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坚持持证上岗,不合格人员要及时辞退。三是理赔要及时到位,要做到无论大、小事故都要一视同仁,及时处理,不能失信于民。四是对涉及骗保的人员要理直气壮,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及时处理,要坚持重事实,重证据,对弄虚作假的当事人,敢于拿出法律武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