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果断出击、快速反应,协助执行局将一起历时多年矛盾激化的执行积案圆满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受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后,限被执行人胡某于2007年7月12日搬出诉争房屋。本案审理过程中,历经一审、二审、申诉,被告胡某等均被判败诉。因被执行人胡某不服原判决,其年近八旬父母搬进诉争房屋后一直不肯搬出,且身患心脑血管等多种疾病,情绪非常激动,表示要以死相拼,决不搬出。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工作,希望他们能自觉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但其一直拖延执行。
针对该案的特殊案情,该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密切协同,联调联动,不舍不弃,经过大量前期工作,终于捕捉到了执结此案的有利时机,决定采取强制措施。12月 7日下午5时许,该院司法警察大队接到院领导的命令,要求组织警力迅速赶到胡某亲属、执行担保人李某住处,协助执行局采取强制措施。十分钟内全体法警集合完毕,并到达指定地点,协助执行局对李某住处进行搜查,但至晚上8时仍未发现李某踪影。经过一个晚上的布控等候,终于在次日7时40分将正准备出门的李某堵个正着,并将其强制带离,后在法律的强大威慑力下,李某督促家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将被执行房屋交付申请人手中,使一起历时二年多的执行积案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在保障刑事案件开庭 789次,押解被告 1225人次的繁重任务情况下,协助其他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处置突发事件51起,未出现一起意外事故。在参与执行工作中,法警大队坚持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出警必果,成为执行工作的尖兵,被法院干警称为法院的法院的“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