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滚动图
西湖法院涉军维权工作获省委政法委、省军区政治部肯定
作者:吴云 陈长权  发布时间:2009-11-02 09:07:26 打印 字号: | |
  • 图为:该院院长范云远向大会作专题经验介绍
  • 图为:省委政法委、省军区政治部领导向该院院长范云远颁发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奖牌
  南昌西湖法院网讯 在2009年10月30日召开的江西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表彰会上,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工作经验被印发成会议材料,向全体参会单位发放,并由该院院长范云远作专题经验介绍。

  作为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单位,西湖法院涉军维权工作起步于2000年,当年6月,该院成立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院形成了一个跨庭室、跨部门、独一无二的司法拥军组织指导体系,并从立案庭、刑事庭、民事庭、执行局等部门抽调七名法官,组建全省第一个“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专门审理、执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涉讼案件。强化了“以维权合议庭为载体,以法院审判场所为平台,以法律咨询服务为纽带,以军地协调互动为支点”的司法拥军机制和保障服务网络。

  涉军维权合议庭成立后,提出了“加强领导,强化机制;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军地互动,讲求实效”的24字工作思路。先后制定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属办公室岗位职责制度》、《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工作细则》。规定军人、军属涉讼案件,必要时可由法院审判员与具有陪审员资格的军人组成合议庭审理;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或管辖的案件,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协助化解矛盾或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同时规定受理军人、军属涉讼案件,要及时向区人民武装部通报情况、反馈信息。与此同时,还协同区人武部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咨询服务站”,主要负责处理驻军单位、军人、军属和西湖区籍军人军属的一般涉法事务。构筑起司法“拥军”的“绿色通道”。从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受案范围、办案规则、联络协调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涉军维权合议庭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中,始终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联席会议制度。由该院业务部门和区人武部政工科,每季度第三个月中旬,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进行联络,旨在研究、协调和处理涉军纠纷案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二是坚持军地走访制度。“维权合议庭”巡回到各驻军单位进行走访,给驻军单位赠送法律书籍,为人武部门培训法律骨干,每2个月给驻区部队上法制课,为官兵解答各类法律问题。遇有典型案件审理,通知部队法律咨询员参加旁听。平时,热情接待军人军属来访,并召开军属代表座谈会,发送《怎样按照法律程序起诉和申诉》等法制宣传材料。九年来,共接受军人军属咨询260余人次,回复来信80余件次,发送有关材料3000余份。驻区部队及区人武部领导,也经常来我院进行走访,了解涉军诉讼案件的有关情况,征求搞好“双拥”工作的意见。三是坚持落实“三优先”制度。即凡是遇到涉军纠纷案件,必须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结、优先执行,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既要把涉军案件办成“铁案”,又要做好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促进军民、军地团结,维护军队和地方的稳定。四是坚持了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制度。对参与诉讼,经济确有困难的军人军属,在司法救助上予以倾斜,依法给以缓、减、免交诉讼和执行费用。九年来,该院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11位军人军属,缓减免交各种诉讼费用10000余元。

  表彰会上,省委政法委、省军区政治部领导代表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向获得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称号的西湖法院颁发了奖牌。
责任编辑:南昌西湖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