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人们都说,法官是一种神圣的职业,而法官们的双肩就像一座天枰的两端,担当着道义和责任。人民信任我们,依靠我们,是源于我们对国法威严的维护,源于我们对浩然正气的坚持。或者说,这份执着和坚持,正是树立起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一块基石。因此,勤以修身,俭以养廉,就是对一名法官的最基本要求。
200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颁布了“五个严禁”规定: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秘密。这进一步规范了法官的行为,明确了廉政建设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俗话说:“案件一进门,两边都找人。”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作为基层法院,平常受理众多纷繁复杂的案件,基层法院干警要面对的各种诱惑也非常多。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试图在法院这里寻找一处“方便之门”,这无形当中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许多干扰。而“五个严禁”规定的出台,恰如一声警铃,又如一股春风,给基层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带来了新的气息。
正本清源 开展触及灵魂的教育
“名节重泰山,利欲轻鸿毛”。思想上对廉政的认识和重视,才会转化为自知自觉的行动。要将“五个严禁”规定落实到每一名法院干警的日常行为中,思想上的学习和教育也是必须要摆在第一位的。然而,以往许多种学习教育方法,总是流于形式,简单的说教很难触及人的灵魂。
为引导全院干警清醒认识“五个严禁”规定对法院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建设的重要意义,我们着重从思想源头上构筑防腐倡廉的堤坝,增强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自觉性。6月,我们组织全院干警前往江西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通过2名昔日高官沦为今日阶下囚的现身说法,以及32名贪官的案例剖析,告诫大家掌握好手中的权力,做到“志不可无、傲不可有、财不可贪、欲不可纵”。
“历来富贵成云烟,唯有清廉留古今。”警示教育让干警们的心灵深深触动。我院青年法官陶然听完罪犯的忏悔后动情地说:“今天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听取贪官剖析自己从一名党和人民的公仆,一步步堕落成为人民罪人的轨迹。昔日,他们也曾为社会作出贡献,但无尽的贪欲却毁了他们的人生。对我来说,今后人生的路还很长,只有坚定信念,心系群众,才能永葆廉洁的本色。”
为了让警钟常鸣在干警们的耳边,我们还将“五个严禁”规定制作成了卡片,发放到每一位干警的手中。卡片内容中,对“五个严禁”规定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解释,如“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具体是指哪些人员,卡片上都进行了逐个的说明。这样一来,不仅能让干警们熟悉“五个严禁”规定,也给干警的日常行为划下了一道清晰的红线,不可越雷池一步。
建章立制 构筑反腐倡廉的坚固城墙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五个严禁”规定的落实,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它应该体现在具体行动上。而要规范干警们的行为,没有制度性的约束,就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我们从实际出发,建章立制,用承诺制、考核制、举报反馈制等一系列制度,构筑了一道反腐倡廉的坚固城墙。
我们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廉政承诺签字,承诺内容除了“五个严禁”规定外,还要求干警们不在工作时间和中午饮酒及酒后开庭、开车、执行公务。事前承诺,对干警们的日常行为既是一种督促,也是一种约束。承诺制的实行,使廉政工作的严肃性得以展现,提醒大家时刻保持清醒,不要违背自己的诺言。
我们还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在责任书中,将执行“五个严禁”规定情况列入党风廉政考核的重点内容。院长和各位副院长、主管院长和庭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将“五个严禁”规定明确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从制度上建立奖惩规范。
同时,建立举报反馈机制。如果干警有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群众可署名举报。接到举报后,我院监察室负责对事件查处情况进行反馈。有一件查一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社会监督 营造反腐倡廉的阳光天地
“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所有行为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的一切都应该接受人民群众的评价和监督。让社会监督参与到“五个严禁”规定的执行落实中,不仅能够拉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也可以加强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透明度,从而营造一片反腐倡廉的阳光天地。
为了让全社会都关注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我们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将“五个严禁”规定的内容向全社会公布,积极宣传报道我们贯彻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同时,也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各种形式,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做到“开门纳谏”,听取群众意见。
我们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邀请他们全方位监督法院干警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为此,我们出台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的实施计划》细则等,不定期邀请他们前来座谈,征求他们对执行“五个严禁”规定情况及庭审方式、质量、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让社会监督具有可操作性,我们还公布了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6777516)和举报电子邮箱(XHFY110@163.com),并在一楼大厅设立举报箱,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此外,我们还向当事人发放了印有“五个严禁”规定的廉政监督卡。对于来我院起诉的当事人,由立案庭向原告方发放监督卡,诉讼中则由承办法官向被告人发放监督卡,极大方便了群众。
风清气正 干警自觉拒蚀防腐显成效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已经成为西湖区法院广大干警们的共识,并转化为他们自动自觉的行为。自廉自重、自爱自尊,干警们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都将“五个严禁”规定当作心中的一把尺子,时刻规范着自己的言行,风清气正的环境促进着我们的工作不断取得喜人的进步。
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审判员孔庆波,在一起财产赠予纠纷案件中,拒绝接受原告方送来的万余元现金,给原告相当大的触动,并主动撤诉,缓解了当事人的家庭矛盾。孔庆波说:“作为一名法官,能否经受住诱惑,确实是极大的考验。而当一名法官,清正廉政就是根本,我家里虽然经济条件并不好,但是不该拿的钱我绝对不伸手。”
还有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审判员涂克洪,多次拒收当事人的现金红包及各种吃请,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他的战友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找到他,请他帮助打听案情。他立刻引用“五个严禁”规定,明确拒绝了战友的请求。战友开始有些想不通,埋怨他不念旧情,而这些委屈涂克洪也只能默默忍受,依然坚守心中那份对正义的执着。
“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反腐倡廉不是一阵吹过便不再掀起波澜的风,它需要我们一直坚持下去;对“五个严禁”规定的执行也不是某个阶段的规定动作,它要求我们持之以恒。我相信,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公平、正义的形象会更加深入人心,廉洁高效必定成为我们的坚守。
为此,我们还一直前行在披荆斩棘的路上,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