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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耕耘到收获
作者:龚云森  发布时间:2009-09-17 13:37:25 打印 字号: | |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都说六十年是一个轮回,期间沧桑变化总是令人感慨万千。是的,“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六十年,我从一个旧社会的童工,成长为一名共和国的法官,这中间的许多故事,至今回忆起来,依然让人激动。而最值得珍藏的,是自己见证了人民法院的成长,见证了共和国的事业一步一步走向辉煌。

艰辛岁月 苦中作乐

  1980年,我调到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任职。当时,法院的办公条件极其简陋。一幢8层楼的旧房子,仅有两层楼给我们办公,其他的都用作家属宿舍。我们27个人,就挤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工作。无论是刑事庭还是民事庭,都只有一间办公室。有时候,实在腾不出地方,就在走廊里开庭审判。三个审判员组织合议庭,临时用纸盒子写上“审判长”的字样放在桌子上,无数案件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办理的。

  当然,条件有限的办公场所,并不是当时我们法院工作要面临的唯一困难。那个时候,法院也没有汽车,调查、提审犯人等工作,不是靠步行就是骑自行车。例如,以前提审犯人,都是由法官和干警骑自行车去,将犯人用绳子牵在自行车后面,老百姓都戏称此为“牵猴子”,既不严肃,也不利于维护犯人的基本权益。

  为了改善法院办案的形象,我们后来与市环卫所联系,将他们用来收垃圾的三轮汽车借来运送犯人。但是,当我们把犯人送进法院开庭审判时,周边群众看见环卫所的车辆就习惯性地来倒垃圾。审判还没结束,垃圾就已经把车装满了。这样的“笑话”,曾经出现过很多次。而我们也总是以苦为乐,把这当作我们改进工作的动力。

  物质条件的缺乏,的确给法院工作带来许多困难。但是,对于人民法院事业的热爱,却让我们将这些都抛诸脑后。晚上加班的时候,没有钱给法官和干警们买夜宵,连碗两毛五分钱的面条我们都买不起。于是,我们就请女同志去买好面条自己架锅来煮,拌上酱油,吃得也是津津有味,很多个不眠之夜就这样度过。

物换星移 见证辉煌

  “春红始谢又秋红”,人民法院事业的发展和壮大,总是伴随着祖国前进的脚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人民法院的工作条件也开始逐步得到了改善。

  1985年,西湖区法院搬到了西湖区区委,与多家单位在一起办公。虽然空间依然有限,但是总算有了30多间房子。尤其是分给我们一间小礼堂,能够容纳100多人,以后开庭再也不用在走廊上“搭台”了,这让同志们非常兴奋。上世纪九十年代,我们又兴建了法院办公大楼,办公场所带来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现在法院开庭审判,不仅原、被告和各自律师参加,还能够容纳人民陪审员和许多旁听的群众,这在以前我们想都不敢想。

  就在同一年,我们还拥有了第一辆属于法院的公用汽车。就是这台“万山”牌中巴车,当时全省也就有5台,只有1台分给了南昌市。我们通过多方努力,终于使这辆汽车开进了西湖区法院的大门。而发展到现在,我们法院已经有近30台汽车了,光是专用的囚车就有2辆,每台车可以坐20多人。而且,书记员送传票也不用再骑自行车了,坐法院的办公用车去就行,既方便又快捷,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如今,我已经退休了。可是亲身经历那样多的艰难困苦,又亲眼见证了这么多喜人的变化,真是有说不出的激动。我为法院的变化感到骄傲,因为正是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懈努力,才使得我们的事业蓬勃发展、欣欣向荣。我更为祖国的变化而自豪,因为正是千千万万人的人在拼搏,在奉献,才有了我们今天的辉煌。创业的路上,我庆幸自己是无数耕耘者中的一员;躬逢盛世,我更高兴自己能够见证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相信,伴随着共和国矫健的步伐,人民法院的事业一定会迎来更美好的春天。对此,我充满期待。
责任编辑:南昌西湖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