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滚动图
西湖法院“法官妈妈”亲送失足少年回家
作者:方芳 肖海涛  发布时间:2009-07-31 13:55:06 打印 字号: | |
图为:“法官妈妈”将王宇送上回家的汽车。
  南昌西湖法院网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女子法庭法官前往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亲自将一被判单处罚金刑的失足少年送上回家的汽车。

  现年17岁的失足少年王宇(化名)因涉嫌犯盗窃罪被逮捕,羁押于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负责该案审理的西湖法院少年审判女子法庭的“法官妈妈”了解到,王宇年幼时父亲因病去世,家中生活重担全压在母亲身上,母亲一人要供养三个小孩,家中条件十分艰苦,王宇在初中二年级时辍学。因母亲平时忙于生计,与其沟通较少,未尽到对王宇的教育之责。今年初,王宇因与母亲发生口角,未带钱赌气跑出家,到南昌打工,由于身无分文,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审判法官考虑到王宇犯罪时未成年,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且正处于心理、生理发育的关键时期,因此决定对其单处罚金。希望王宇能通过该案的审判,充分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从中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同时加强文化知识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的大门口,开车前来接王宇回家的家人正在车旁焦急地等候。负责该案审理的“法官妈妈”亲自将王宇从看守所接出来,送上回家的车,并亲切的叮嘱他回家以后要好好听家人的话,不要再和社会上不良分子交往,努力学习一技之长,做一个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用的人。从审判法官手中接过自己衣物时,王宇动情地表示:“我实在没想到会这么快出来,这都是审判法官象妈妈一样在真心地帮助我,用爱心感化我,用耐心教育我。回家后,我一定好好做人,绝不辜负法官妈妈的期望。”这句话充分体现了王宇对“法官妈妈”孰孰教诲的感谢,是西湖法院少年审判女子法庭“三心帮教”成效的又一次生动写照。
责任编辑:陈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