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西湖法院网讯 2009年7月10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2009年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召开动员大会,决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全院广泛、持续、深入地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院30余名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
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邓建明宣读了《西湖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对指导原则、总体目标、活动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做出了详尽的规定。院党组书记、院长范云远在动员会上,强调并指出,西湖法院尽管人少案多,但此项活动要重点解决“四个问题”:一是对“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路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二是内部监督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存在少数干警司法不公、不廉等问题。三是内部管理的水平不高,存在少数干警精神状态不佳,司法能力较弱,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低下等问题。四是少数干警办案拖拉,存在案件久拖不结、久拖不执的问题。工作作风不扎实,有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存在个别干警遭投诉的现象。
范院长最后强调指出,西湖法院是全国、全省、全市的一面旗帜,要坚持“四个继续”:一是希望全院干警继续保持清醒头脑,加强学习,提高觉悟,尤其是要提高“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的认识,和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充分运用审判权、执行权为老百姓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为和谐社会继续做出我们的贡献。二是要继续和群众打成一片,尤其是弱势群体,为他们维权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尤其是干警大走访活动,要深入社区、乡村、镇、企业宣传法律、解释法律,让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尽管人少案多,要继续利用休闲时间,加班加点办案,力争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没有冤假错案。四是继续做好案件调解工作,充分利用审判资源,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做到案结事了,力争做到没有上诉案件。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要真正做到两个促进,达到两个效果。学习促进工作落实,学习促进案件质量提高。达到案件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为辖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人民法院和法官应有的贡献。让西湖法院真正无愧于近十年来先后获得的8个“全国先进”和多项全省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