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西湖法院网讯 2009年6月1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共为9名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金63000余元。
此次获得救助的申请执行人殷某,2006年向该院申请执行被申请执行人薛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薛某年事已高,脑溢血多次发作,现已瘫痪在床,家中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如今,殷某自身又患癌症住院,为治疗癌症家属已多方借款,经济十分困难,为此其向法院申请给予司法救助,以暂时渡过难关。经过严格的审核、讨论,该院决定救助殷某1万元。接过救助金后,殷某热泪盈眶,紧紧地拉住法官的手,连声说,“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法院的执行救助金给了我生存的希望,你们不愧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呀!”
据悉,该院从2007年起,通过多方筹措,设立执行救助基金,成立执行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救助,以缓解他们的经济困难。去年至今,共为27名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金1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