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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的光荣岁月
作者:陈长权  发布时间:2009-02-27 10:04:18 打印 字号: | |
  十余年时间,一万多篇文章,450多万字见诸各类报刊、杂志。看到这句话的人想必都会认为他是一个酷爱写作的人。身边的朋友同事,在介绍他时,也都不忘加一句“爱好新闻写作”。其实,他并没有这种爱好,小时候甚至讨厌写作文,一到作文课就头疼,但硬是凭着坚韧、勤奋及不服输的性格,从部队到地方,十几年来,发表一万多篇文章,每天坚持写两篇稿子,用手中的笔记录下光荣岁月。他就是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凡云。

                不服输的青春号角

  上世纪70年代,为了让他有口饱饭吃,父母虚报年龄,将17岁的他送到部队。当时连队有两个号称高中毕业的战士,他就是其中之一。那时候,高中毕业,相当于现在的研究生毕业一样荣耀。连队的领导对他寄予厚望,希望他多写些东西,什么总结啦感悟啦之类的。可他哪会写什么东西,说是高中毕业,其实高中只上了一个学期。

  曾经他想向领导“坦白”,只读了一个学期的高中,初中三年也没学到什么东西,上课的时候,大部时间都是在饥肠辘辘中幻想大碗的白米饭。但是,当看一些自称初中还没毕业的战友都能写出受表扬的总结,他不服气了,“别人能做到能干好的事情,为什么我不能?”他告诉自己,“别人可以做到的,我不但要做到,而且要做得更好。”

  他用17岁的身体扛住了连队的任务,每天挖一百个锉盘坑,有时候累得虚脱,便咬牙挺住。休息的时候,战友都在睡觉,他就拆开信封,在没有字的反面写发言稿、抄文章。做这些都是在悄悄的进行,因为怕战友发现嘲笑他。偶尔被战友看见,他就说是练字。这种暗中努力的结果是,字确实练得不错,但在写作上并没有多大提高。

  也许是连里领导看他是高中毕业,也许是他经常在信封上涂涂写写,入伍没多久,连里调他去当通讯员。可每次写稿对他来说都很艰难,一篇短短的信息,要想几天才能完成。但是有些情况却是瞒不住的。被提为排长后,第一次当着全排战友的面总结一个星期的工作,同时安排下个星期的工作,他竟然紧张得双腿哆嗦、浑身冒冷汗、说话结巴。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彻夜未眠,心想自己之所以会紧张到冒冷汗,原因就是没有知识,心中没有丰富的知识积淀,说话自然没有底气。如果把知识和能力比喻成水,那么士兵有一碗水,当干部的就应该有一盆水才对。显然在士兵面前,他还没有一盆水,要怎么做才能让自己有一盆水呢,惟的一办法就是学习。那天夜里,他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人要有面子,首先得扔掉面子,不耻下问。

  孔子曾云:三人行必有我师,而他说,三人行,皆是其师。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他虚心学习每一个人的优点。尤其是在写作上。他找来其他连队优秀的通讯稿,认认真真读几遍,然后依葫芦画瓢地模仿。报纸、杂志上的文章都各有各的风格和思路,每种风格都模仿,慢慢地他摸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写作风格和思路。还记得营部有一个河南兵,写了一篇《三个中尉一台戏》的文章登在《前线报》上,主要写的是一个兵因失恋不安心服役,三个中尉围绕如何做好战士思想工作的故事。他看了以后,觉得写得很好,一连几天,每天看两遍,对这一类的题材心里便有底了。

  除了自发的学习,他还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学习、培训。那时候,培训和学习结束都要考试,为了考个好成绩,他捧着课本,从早背到晚,到了临睡前,脑袋一片空白,第二天起来接着背。

  凭着一股不服输干就干到最好的信念,他拿到了军事院校的本科文凭,并发表了大量的新闻、信息、论文,所在的连队、营部、团部年年被评为先进,先后被武警总部、军、师、团予以表彰。个人先后荣立三等功4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基层干部标兵、师新闻报道先进个人各1次,1985年被评为“福州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积极分子”

               抢了记者的饭碗

  1998年11月,他转业分配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担任纪检组组长,本以为终于可以放下“不喜欢但却一直在坚持的写作”,谁知道院领导却把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交给他管。当时西湖区法院的信息、调研、宣传工作非常薄弱,一年发表十几二十篇新闻稿,全部都是在系统内的杂志、刊物上,几乎没有新闻、信息刊登在系统外的媒体上。

  他也曾想向领导提出让其他人管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因为他实在不喜欢写作,还有一个原因是,法院的信息、新闻报道,无论是内容还是写作要求和部队很不一样。如果负责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学习法院的信息、新闻如何写。也许有人会说,你可以叫办公室的人写,用不着自己亲自动手,但作为分管信息、调研、宣传的领导,首先得自己会写,才能教别人怎么写。还有,就是因为办公室没有擅长信息、新闻写作的人,信息、调研、宣传这一块才一直是西湖法院的弱项。考虑了几天,他还是决定服从院领导的安排,仍然是那句话在激励他,“别人能做的,我也能做到,并且要做到更好。”

  1999年3月在西湖法院全院干警大会上,他当着领导同事的面保证,1999年要完成100篇的信息、新闻报道,当时全场一片哗然,他知道那是怀疑的唏嘘声。

  这一年,他42岁。

  他像个刚学写汉字的小学生,一切从最基本的开始。他把各种报纸收集到办公室,边看边认真给报纸、杂志分门别类,比如有喜欢刊登刑事案例的报纸,有些特别喜欢报道经济类的杂志,还有些报纸整版整版都是婚姻感情类的文章。摸清了报纸、杂志的“喜好”。他接着研究报纸杂志的写作风格和要求,不同的文章内容,写作风格和要求不一样,不同的报纸、杂志对文章的写作风格也不一样。

  花了一个月时间,摸清了报纸、杂志的风格要求,他有的放矢地写了几篇报道,用方格稿纸端端正正抄一遍,然后亲自把稿件送到报社。在报社的编辑室,他看到编辑脚边的垃圾篓里有很多没有拆封的投稿信。

  他的心有些凉。

  但这坚定了他亲自送稿件的决心,因为把稿子亲自送过去,编辑都会当面打开看一遍,能否刊登马上就能知道。最关键的一点是,如果需要修改,可以马上当面沟通,如果是写作不到位,立马可以向编辑请教怎么写。很多人投稿上稿率不高,原因就是当稿件有问题时,编辑不能马上和作者取得联系,进行沟通修改。那时候,手机还没普及,就算是能打电话,有时候编辑懒一下,想等会儿再打,等了一会儿就忘了,或是不想再打了,报社是不愁稿源的。

  此后10年,他一直坚持亲自给报社送稿子,每个星期一的下午,他必须给报社送稿子,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冰雪寒天,雷打不动。

  他的执着获得了回报,随着第一篇通讯稿在《南昌日报》上发表,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他撰写的稿件频频见于各报刊、杂志上,有时候南昌大大小小的报纸上都有他的稿件。某一段时间,有些报纸每天都有他写的报道,《南昌日报》和《江南都市报》就曾有编辑提醒领导,他们的报纸都快变成西湖法院的内刊了,还有记者向领导抱怨,吴凡云抢了他们的饭碗。报纸版面有限,他上的稿子多,记者见报的稿子就少了。

  1999年,他一共发表了300多篇稿件。吴凡云的名字开始被新闻媒体谈论,他们说吴凡云是最热情、最执着的通讯员。

  有一次他去一家报社送稿子,新来的编辑接待了他,拿他的稿子没当回事,往桌上随便一放就忘了,晚上报社总编打电话问吴凡云稿子怎么没有送到,他说送到了。老总把编辑叫过来问:“吴院长的稿子呢”,新来的编辑说:“吴院长是谁?”,总编说:“你连吴院长是谁都不知道?在南昌媒体界,如果连吴院长是谁都不知道,他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编辑记者!”

  能得到新闻媒体这么高的评价,他非常自豪。但是他的写作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刚开始给报纸、杂志写稿那会儿发生了一件吓得他差点搁笔的事。有一个女的冒充省里某部门的领导进行诈骗,地市有不少领导干部受骗。他把这个案件写成纪实新闻稿发到各报社,第二天见报后,省里某部门先后有两拨领导找他谈话,问他为什么要把被冒充的那位女领导的名字写出来。虽然把被冒充者的名字写出来,并没有违反新闻写作的规章制度,问题在于,那位被冒充的女领导担心引发读者这样的猜想:为什么诈骗犯不冒充其他人,单单冒充她进行诈骗?

  一篇稿子引来两拨省里某部门的领导找他谈话,他内心真有点害怕了,他向院里的领导提出不写了,院里的领导不同意,找他谈心,消除他的思想顾虑。各媒体的编辑记者朋友也纷纷打电话声援。他能坚持继续写作,除了内心“干了就要干到最好的”信念在支撑他,也离不开院领导及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先后二任院长的支持,给了他很大的信心和力量,只要是他想订的报纸、杂志,院长一律批准。

  这件事也带给了他意外的收获,那就是提前给他敲了一个警钟,法院的信息调研一定不能出现法律法规上的错误,这就逼得他学习法律知识,2003年,他在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拿到了法律大学本科文凭,又在次年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班结业。

  有了专业的法律知识,新闻写作反而更难了,因为懂法,所以对待新闻稿件要格外谨慎。为了一个好的题材既能见报,又不会引起法律上的纠纷,要反复琢磨从哪个角度入手,有时候,连做梦都梦见和记者讨论怎么写稿,爱人听到他说梦话和记者讨论写稿,说他走火入魔。她嘴上这样说,实际很支持他的工作,每次给外省的报纸、杂志邮寄稿件,都是她贴信封,一次至少十几封,她一边贴,一边笑嘻嘻地说要分稿费。

             一笔一划都是责任

  他的工作和生活就如同日出日落,无论季节如何变迁,太阳总是从同样的地方升起,但每一天升起都新鲜无比、光亮无比。

  十余年来,他坚持着三种很多人难以想象的习惯,每天写两篇稿子,每周一给报社送稿,双休日骑着自行车到单位翻阅报纸和杂志。他之所以称之为习惯,是因为这三种行为像呼吸一样成为了他生命中无法掐断的一部分。也许会有人认为他执着得过了头,变成了固执,也许会有人认为他写作上了瘾。

  有时候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坚守什么,回头乍一看,似乎年复一年都在坚持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仔细一想,虽然每天都做着同样的事情,但意义每天都不一样。报纸杂志也是有性格的,而且会悄悄发生变化。通过每个双休日翻阅报纸杂志,他发现报纸、杂志的口味在默默地发生变化,每年报纸、杂志关注的重点都不一样,对题材的视点、风格等要求也不一样。看清了大部队的方向,在写作的时候,才不会南辕北辙,或是原地踏步。

  有人曾这样问他:“每天坚持写稿,你不累吗?你好歹是个副院长,你可以叫办公室的人写啊,何必亲自动手,还是手写。”

  说实话,他也累。

  2003年他被提拔为西湖法院的副院长的时候,就不想再管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了,在部队的时候勤奋写稿,是因为不服输,坚信别人能做到的,他也能做到,并且能做得更好。到了法院后,热衷写稿,是因为工作需要,既然接管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必须比别人更会写更能写。当西湖法院的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进入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好局面,他觉得他应该放下肩上的担子了,可是领导不同意,新闻媒体的朋友们不同意。

  他只能将“习惯”进行下去。盛夏之夜,有月亮的夜晚繁星闪烁,万家灯火在静谧的夜色中一盏一盏隐去,他坐在没有空调的书房里,打着赤脚,穿着短裤,肩上搭着毛巾,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流,在滴到稿子上之前,赶紧用毛巾擦掉。酷寒之冬,他戴着露出手指头的手套写稿,往玻璃窗上哈一口气,一片雾蒙蒙。

  这一切,他都用军人的毅力、耐力承受着。直到有一天,他写了一篇关于《为孩子父母学校》的报道,很多想离婚的夫妻看了报道后,带着孩子参加了“为孩子父母学校”,当他们看到因父母离异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少年现身说法的时候,曾经恨不得马上离婚的两口子抱头痛哭,相互道歉,相互承诺为了孩子好好过日子。他顿时感到从未有过的欣慰,第一次意识到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向社会公众报道一个案件所带来的意义远比案件的审判更重大,案件的审判,只是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而案件的报道不但有预防犯罪、普法、警示等社会作用,还能发现司法的盲点漏洞、完善司法程序。

  他开始享受新闻写作,尤其是当一篇报道能发现法律漏洞的时候。

  2008年,他写的一篇关于房产公证的信息,说的是一个女的为还赌债,随便在街上拉了一个男人,到公证处说是自己的老公,然后把房子卖了。这篇信息引起了国家司法部的重视,司法部部长亲自批示,要求江西政法部门就这个问题进行调查,并报结果。

  2007年,他的一篇反映“两抢一盗”犯罪案件逐年增多应引起高度重视的信息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刊登,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余欣荣看到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政法部门对南昌“两抢一盗”犯罪增多的现象引起重视。

  还有什么比能分担社会责任更荣耀的工作呢。他爱上了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他爱上了写作,它是一项光荣的事业。

  当盛夏来临的时候,当寒冬开始的时候,他坐在窗前,在日月交替中,摊开方格稿纸,一种超越工作本身的责任、一种见证司法进程、人性走向的幸福感揉和着他的体温,从尖锐而又温和的笔尖一笔一划欢畅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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