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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法院与区人大联手清理一起上访执行积案
作者:包志清 邓小浪  发布时间:2009-01-21 14:57:43 打印 字号: | |
  2008年1月20日,南昌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美萍同志专程来到西湖区人民法院,督办一起上访执行积案,并与该院院长、分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及执行人员共同做好当事人的协调工作,使一起矛盾激化的上访执行积案得以执结。

  2008年3月章某诉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调解结案,周某承诺在2008年4月前全部归还章某债务14.4万元,并以自己在某建筑公司的工程款作为还款保证。为此,该院向某建筑公司发出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周某在某建筑公司相应的工程款。在执行中,周某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西湖法院到某建筑公司依法扣划周某的工程款时,发现周某已将其在该公司的工程款陆续取走。为此,法院要求某建筑公司限期追回周某已取走的冻结款项,否则其要依法承担法律义务。某建筑公司则称,该款是在执行程序前因周某工地出现工伤事故,急需救治受伤民工而付给周某的,法院可以直接向周某执行。然而周某却称其是实施人道主义的合法行为,其现无履行能力,待有能力时一定履行。申请执行人为此到处上访,并扬言要走极端,情绪十分激动。

  针对案件实际情况,西湖法院一方面加大力度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另一方面院长、分管院长、执行局长分头做申请人、被执行人、义务协助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向区人大汇报,得到区人大的大力支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也亲自召集各方做协调工作,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申请方、被执行方和义务协助方看到人大、法院一把手如此重视、关心和体贴,心存感激,最终大家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并一次性履行完毕。

  据悉,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以来,西湖法院的涉访执行积案在区人大的大力支持和督办下有能力履行的执行积案都基本得到了落实,暂无履行能力的案件矛盾也得到了化解和缓解,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陈长权